安平县关于有奖举报劣质散煤销售违法行为的公告

按照县政府要求,全县域禁止燃烧劣质散煤,为全面加强劣质散煤市场管控,严厉 打击销售劣质散煤违法行为,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散煤污染治理工作,现将有奖举报奖励办法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全县范围内。

二、举报内容非法销售和运输劣质散煤的行为。

三、奖励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

2、举报内容查证属实。

3、举报奖励对象为实名举报。同一案件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四、奖励标准

1、涉案劣质散煤1吨以上10吨以下,奖励1000元。

2、涉案劣质散煤10吨以上,奖励2000元。

五、举报电话

安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562005(白天) 7524022(夜间)

安平县安平镇政府:7516100

安平县南王庄镇政府:7628568

安平县马店镇政府:7737689

安平县大子文镇政府:7632740

安平县东黄城镇政府:7613118

安平县程油子乡政府:7826611

安平县大何庄乡政府:7526111

安平县西两洼乡政府:7819629

安平县高新区管委会:7819966

六、奖金领取方式市民举报线索经认定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可凭有关证据(现场照片、身份证等)一个月内到劣质散煤管控领导小组办公室(7562005)领取奖金。

特此通告

安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来源:安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