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关于有奖举报劣质散煤销售违法行为的公告
按照县政府要求,全县域禁止燃烧劣质散煤,为全面加强劣质散煤市场管控,严厉 打击销售劣质散煤违法行为,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散煤污染治理工作,现将有奖举报奖励办法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全县范围内。
二、举报内容非法销售和运输劣质散煤的行为。
三、奖励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
2、举报内容查证属实。
3、举报奖励对象为实名举报。同一案件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四、奖励标准
1、涉案劣质散煤1吨以上10吨以下,奖励1000元。
2、涉案劣质散煤10吨以上,奖励2000元。
五、举报电话
安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562005(白天) 7524022(夜间)
安平县安平镇政府:7516100
安平县南王庄镇政府:7628568
安平县马店镇政府:7737689
安平县大子文镇政府:7632740
安平县东黄城镇政府:7613118
安平县程油子乡政府:7826611
安平县大何庄乡政府:7526111
安平县西两洼乡政府:7819629
安平县高新区管委会:7819966
六、奖金领取方式市民举报线索经认定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可凭有关证据(现场照片、身份证等)一个月内到劣质散煤管控领导小组办公室(7562005)领取奖金。
特此通告
安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来源:安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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