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通讯员 欧阳俊荣

今年7月,湖北省江陵县入选2024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租后让”的先行试点。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江陵县结合县域资源禀赋和现有的“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业用地“先租后让”供地模式的探索。

“先租后让”是指先行以租赁方式向承租人供应土地,承租人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达到约定条件后,可申请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的供应方式。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通过对北京、广州、苏州、成都、海口等地方案分析以及案例学习,结合江陵县土地市场实际情况,印发了《江陵县国有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先租后让内涵、租让年期价格、土地供应以及租赁转出让的条件和程序、履约监管等方面内容。

《实施意见》的印发,明确让企业先租赁土地,等进入稳定期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土地,从而减少因盲目购地所导致的土地浪费,有助于政府精准招商,完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避免土地闲置低效,最终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创新之举,进一步完善了江陵县的土地市场供应体系。”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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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