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4月29日12时10分,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长沙路派出所接到报案:在6分钟前,新闸路431号的新闸路邮电所发生行凶抢劫案,时年59岁的被害人——邮电职工顾某某的头部被打破,流了很多血,人已经被送往第六人民医院抢救。
在接到长沙路派出所的报告后,黄浦分局刑警队立即集结,在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和刑警队指导员亲自带队下在五分钟内就赶到现场,此时长沙路派出所的民警们已经先行将现场封锁并保护了起来,众人立即开展现场勘查和群众走访,同时两名侦查员立即骑一辆“边三轮”赶往第六人民医院,对被害人顾某某进行访问。
骑“边三轮”的上海市公安局民警
现场位于新闸路431号,主体建筑坐南朝北,西隔壁是433弄,距离成都北路百米左右;东隔壁20步为421弄,再往东80米左右就是新桥路和新昌路交汇;对面就是人民银行新闸路营业所,周围都是商店、饮食店和居民住宅。
今日的案发现场街景
新闸路邮电所是一间沿街独间门面房,东侧是沿街一面,门面有正门和四扇装有格栅的窗户,靠窗处是供群众黏贴邮票的搁板和邮箱。距离正门两米处是东西向的营业柜台,柜台的东端是上下翻、供邮电所职工出入使用的活动板,柜台下面是可并排坐两名营业员的办公桌,桌上的陈设十分整齐,没有移动迹象;柜台西端放着一部明显被人为移动过的公用电话办公桌西边座位后有一只金属钱箱,钱箱完整无损;钱箱北侧贴着北墙放置着一个放杂物用的壁架;北墙东端有一扇装有通风用木栅、带插销的后门,后门直通居民灶披间(上海话特指狭小的厨房),根据邮局和居民的约定——这个灶间可供邮电所职工洗手所用,走出灶间就是433弄。
邮电所配备的长途电话
办公桌抽屉内的1672.3元现金和价值577.5元的邮票均安然无恙,没有被抢走。技术人员在距离后门2米处有几小滴滴落状血迹,经核实是伤者顾某到后门呼救的时候留下的。除此之外,现场勘查没有发现其它的痕迹和遗留物。
进行现场勘查的上海刑警
在清点物证的上海刑警
医生诊断书上写着:病人(顾某某)头部有长条形裂口两处,分别长5厘米和2厘米,伴随出血,但颅骨没有破碎,属皮外伤,可能是钝器造成,已缝合处理,建议住院观察。
在征得医生的同意后,两名赶往第六人民医院的侦查员对受害人顾某某进行了询问。顾某某陈述对话如下:
顾:“当天上午8点半,有一个男青年来所里打电话,曾经和店里的一个营业员小倪说了不少话。”
警:“小倪是谁?”
顾:“小倪是邮电学校来所里的实习生,那个男青年对小倪讲:他是来向所里另一个营业员小柴取一双塑料凉鞋,但小柴当天不在这里上班。不久,这个小年轻就离去,到11点的时候又来打电话,打了好几个都没打通,一直留在所里留到12点。我曾按照他给的号码代拨过两次,但也没打通。这个时候小倪已经提前8分钟离开午休去了,那个人问我:为什么她要先走?我跟他讲:小倪家离这里远,要换两部公交车。12点过后,所里午休要关门,我走出柜台,想拉这个小青年一起出去,当我走到前门准备拉门帘的时候,这个男青年突然举着东西砸我的脑袋,东西好像很硬,没有看清楚,打了两下,第三下被我用手挡掉了,然后他就用劲把我往墙上一推后从正门口逃走了,我急忙到后门去喊救命,时间大约摸是12点04分。”
由于顾某某是高度近视,所以没法提供行凶男青年的体貌特征,而且也无法说出更多该男青年和女营业员倪某某的对话内容(原因是头部挨了重击,外加其本人性格也比较孤僻,不关心同事的谈话)。
经走访调查得知,新闸路邮电所作为长沙路邮电所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平时只有两名营业员在班,除了顾某某外,就是实习生倪某某,不过每星期的周一和周二,长沙路邮电所的女营业员柴某某要来这里帮忙,案发的4月29日那天是星期三,而4月27日和4月28日柴某某正好在所里上班,应该和犯罪分子有过接触。同时倪某某因为和犯罪分子有过直接对话,因此警方立即通过邮电所方面找到了柴某某和倪某某,向她们了解犯罪分子的情况。
柴某某表示:4月27日下午,她在所里上班,有一个男青年来用公用电话,见这男子拨打的是浦东的号码,而自己手头刚买的一双塑料凉鞋坏了,生产厂家上塑四厂答应给修理,但要求柴某某自己将鞋送到浦东荣昌路的门市部去,她正因为到底要不要为了这双鞋跑一趟浦东而左右为难。这个时候男青年趁机搭讪上来,表示自己对浦东地区尤其是上塑四厂那块特别熟。
柴某某听了大喜,希望该男青年去浦东的时候把鞋子捎过去,该青年欣然允诺。此后该男青年又用所里的公用电话打给内河航运公司找一个姓王的调度员后,柴某某和倪某某就和该青年闲谈起来——
在闲谈中,该青年自称在内河港监上班,负责查走私活动,家住在不远的南货店隔壁楼上。其后,该青年又向柴某某和倪某某询问向美国寄送邮包的路程和时间,以及寄往美国洛杉矶的邮包何时可以到达,因为他有个亲戚在美国。
4月28日下午,这个男青年又来打电话,但老是打不通,随后又和柴某某和倪某某聊了很长时间。期间,有个顾客来汇款,由于金额比较多(超过1000元),柴某某点钱又点的慢,顾客等不及,就和柴某某发生了争吵,男青年帮着柴某某骂走了那个顾客,赢得了柴某某的好感。
点钞大赛上正在点钞的女营业员
临下班时,又有四个学生来买纪念邮票,这四个学生打扮流里痞气,是这一片有名的“街溜子”,所以进来就对柴某某和倪某某进行调戏,该青年再度出手教训了这四个学生。将四个“街溜子”赶跑后,柴某某用带一些崇拜的语气问:“你怎么不怕他们啊?”
男青年回答:“我有枪,不怕他们。”
倪某某好奇心大起:“枪?让我看看!”
男青年回答:“不行,犯纪律的。”
下班前,倪某某当着男青年的面将当天的营业款清点并包扎好后送交专门送款用的运钞车。这时柴某某不无得意地对男青年说:“如果有人想偷我们这个所,那他就是个‘戆嘟’,我们这里的钱是不过夜的。”
在询问中警方还得知:倪某某和柴某某在和男青年交谈的过程中经常打开抽屉取钱,而且两人常常有一个到后门的灶披间去洗手,这些活动都没有避讳那个男青年。
倪某某说:案发当天8点半,那个男青年又来了,向她询问柴某某的凉鞋带来否,倪某某回答柴某某当天在长沙路邮电所上班,然后这个青年就离去。约11时左右又来所里打电话,久打不通后又和倪某某聊天,直到倪某某在11时52分提前下班离开。
在4月27日、4月28日和4月29日上午这段时间里,受害人顾某某全程经历,但却完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自顾自忙自己的一摊子业务。
根据倪某某和柴某某的描述,警方对该男子进行了画像:身高1.70米左右,年龄约26岁上下,皮肤保养较好,比较白皙,面目清秀,戴一副桥廊架眼镜;上身穿咖啡色拉链衫,下身穿咖啡色西裤,头发长度中等,不留鬓角;说话的时候额头右侧有一根血管微微凸起抖动,操标准的上海口音,除了帮柴某某骂人之外的行为举止都十分文雅。
在对433弄的居民的走访中,有两个老阿姨反映:4月29日中午12点过后不久就听到邮电所的老顾在喊“救命”,又听到他在喊“捉强盗”,然后她俩就看见一个年轻人从433弄的弄堂口跑进,但又很快转身跑了出去。
根据现场勘查和走访的情况,警方认为罪犯袭击顾某某的目的在抢劫新闸路邮电所的营业款现金,且连续三天都来邮电所来踩点,摸清邮电所人员配置和活动规律,明显是有预谋的作案。犯罪分子打伤了顾某某,但由于顾某某的及时反抗和呼救,导致犯罪分子的行为没有得逞,没有造成任何财产损失,但这并不妨碍给这起案件定性为一起性质恶劣的抢劫案。因此黄浦分局刑警队立即组织了专案组,在上海市邮电局保卫处的协助下对本案展开侦办。
通过案情分析,专案组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以案发地点新闸路为中心,向周围的长沙路、武定路、张家宅、威海路、新疆路、凤阳路等七个派出所的辖区要求发动群众提供线索;
2、通过内河航运系统发动职工提供可疑对象;
3、带领倪某某和柴某某到公共场所、渡口进行辨认;
4、对犯罪分子所讲述的内容进行核实,做到去伪存真;
5、请上海美术专科学校(今上海大学美术学院)的教师根据倪某某和柴某某的描述绘制犯罪分子的模拟画像(经多次修改最终达到足以乱真的程度),然后火速印发2000份,做到负责排查的基层民警人手一份。
经两个多月的工作,专案组在内河航运系统调阅了五千多名男性年轻职工的档案照,并且访问了二十多个向美国洛杉矶的亲属投寄过包裹的群众,排查出一百十五名外貌和模拟画像比较像的可疑对象,然而经过核实后全部排除嫌疑,导致专案组的士气一时受挫。但是专案组组长老丁坚信侦查方向没有错,所以专案组不撤,决心坚持到底。
7月6日下午,老丁结束上午的排查返回刑警队自己的办公室的时候,结果发现办公室门口的接待座位上坐着一个男青年,不由得心头一亮——这个人的相貌和模拟画像不能说几乎一模一样吧,也可以说几乎一模一样!
在这名男青年走后,老丁立即向接待他的同志打听这人是谁,该同志介绍说这个人叫卫坚,时年25岁,其父是内航运输队的助理工程师,母亲是上塑四厂某车间的党支部书记,家住浦东福康路的上塑四厂家属区,来这里是因为出境通行证的问题来分局上访——
老丁当即认为应该让柴某某和倪某某来辨认一下,于是立即要求该接待同志约卫坚再来局里一次——
7月8日下午,卫坚再度来到分局,结果倪某某和柴某某一眼认出了他,于是卫坚当即被几名侦查员一拥而上摁在接待室里戴上手铐。
起初,卫坚坚决否认自己的罪行,百般抵赖。在随后的几天里,对他管教极严的父母亲临黄浦分局,在接待室里对儿子循(一)循(顿)善(家)诱(法)后,卫坚终于交代了自己作案的过程。
卫坚系五四农场砖瓦厂工人,因为家庭条件优越,家教也很严,所以最初在农场的表现还不错,作风也比较正。后来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走向堕落。1980年年底请长假回上海,住在爷爷奶奶家,并申请出境去美国洛杉矶探亲。申请出境期间闲着没事又参与了赌博和投机倒把贩卖黄金,结果输了个底儿掉,欠了900多元的外债,债主催债很急,他也不敢让父母知道,又没有办法归还,因此在案发前几天四处借钱还债。
老照片:五四农场职工
4月27日,他去家住新闸路的一个朋友处借钱,但因为朋友不在家而扑了空,于是他返回时路过新闸路邮电所打电话,意外发现这个邮电所的制度松懈,两个女营业员更是毫无警惕心,随便和他谈论所里的内情,觉得有可乘之机。于是4月28日又专程去邮电所踩了一次点后,于4月29日携带一段自来水管作为凶器,趁倪某某离开后,邮电所只有顾某某一个人时。突然操起水管从后面偷袭顾某某,然后自己打算进433弄然后进邮电所后门抢钱。但刚跑进433弄就遇到两个戴红袖章的老阿姨,慌忙放弃抢劫、逃出433弄后向西逃窜,然后跳上一辆刚好靠站的16路无轨电车离开现场。
80年代的上海16路无轨电车
至此,本案真相大白。但是没想到的是,虽然在案发后警方对顾某某的伤口进行了拍照,但没有让法医进行伤情鉴定,导致在法庭审理此案中,卫坚对行凶工具和作案手法这两个方面当庭翻供狡辩,给庭审和量刑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最终,卫坚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不是去白茅岭劳改就是去军天湖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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