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红黑名单制度

对从业人员推行实名管理 加强从业主体备案管理

我市印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通知》

房地产经纪行业“立规矩”

从市住建部门获悉,即日起,我市将在从业主体、服务平台、从业人员、管理体系、行业自律等多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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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进一步加强从业主体备案管理,在连云港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此外,我市将建立健全房屋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交易房源、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同时,对从业人员推行实名管理,健全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动态信息数据库,组织从业人员通过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实名登记,取得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统一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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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还在信用和行业自律方面对房地产经纪行业进行约束和管理。除了加快建立信用考评标准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完善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外,还积极鼓励从业人员依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估价、建筑、法律等资格证书或专业职称证书,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发挥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

综合: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