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安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确保廉洁过节、节俭过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守纪律要求,坚决做到“十严禁”:

一、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卡、名贵特产等;

二、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

四、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

五、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一桌餐”宴请;

六、严禁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

七、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等;

八、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九、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十、严禁值班执勤期间饮酒、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节日期间,县纪委监委将对全县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