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提升全省化工园区环境管理水平,推动化工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11月该厅印发《化工园区“绿色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启动化工园区“绿色提升行动”,采取专项监督帮扶的形式进行。截至今年8月30日,27个存在环境管理问题的化工园区,已整改完成12个,另外15个正在有序推进整改;694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已整改完成671家。全省化工园区“绿色提升行动”已实现阶段性目标。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聚焦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落实情况,集中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要求落实情况;聚焦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及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情况,环境应急管理情况。

针对此次“绿色提升行动”,该厅研发专项行动App,通过信息化手段,支持任务派发、现场记录、问题交办、统计分析、督促整改等工作,提升工作质效。此外,该厅从全省16个市生态环境局抽调执法业务骨干,采取异地交叉帮扶的方式,对全省化工园区及园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查找问题,建立清单,指导整改,督促落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本次行动解决了一批化工园区及企业突出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升了园区环境管理水平及环境应急处置能力。”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罗宏介绍,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推动解决了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未建设园区事故应急池、未按要求及时开展规划环评跟踪评价等问题。在园区企业方面,解决了企业未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同时”手续、未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未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等问题。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总结工作经验,扎实推进此项工作,以高水平环境保护助力化工园区及企业高质量发展。(记者 罗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