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14时许,忻州市繁峙县刘某驾驶晋HZR6**小型轿车,沿正阳线行驶至大营镇附近时,在一处转弯处因操作不当撞上了旁边大树。在本次事故中,轿车驾驶员刘某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未受伤;后排乘坐人李某因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受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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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