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9日讯9月19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市民政局、市医保局“保障基本民生 提升救助质效”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洪燕,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德鸿,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贞彦和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高扩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洪燕在发布会上介绍,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市民政局、市医保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再到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形成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枣救助”工作格局,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强。
聚焦精准施救,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先后印发了《枣庄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枣庄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枣庄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建立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了救助政策覆盖范围,提高了救助制度可及性。树立整体救助理念,部门联动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对已纳入救助范围的,重点监测相关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对未纳入救助范围且符合条件的,按照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由相关职能部门分类提供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救助帮扶。搭建以“枣(早)发现、枣(早)响应、枣(早)服务”为核心内涵,7个区(市)社会救助服务品牌为支撑,27个成熟镇(街)社会救助品牌为服务落点的“枣救助”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党建+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区(市)、镇(街)、村(社区)四级社会救助网络作用,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聚焦弱势群体,强化兜底保障能力。今年,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941元、824元,城乡低保标准差异缩小到1.14:1;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255元、1072元。已为8.47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5.1亿元;实施临时救助292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24万元;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903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10.6万元。各类救助政策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对在保救助对象强化动态复核,今年已动态调整13327人。对因重病、重残等暂未纳入兜底保障人员落实社会救助“三主动”工作机制,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与工会、残联、教育、人社、卫健、医保等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确保及时预警、查访核实,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今年以来已摸排重点预警数据2.1万余条,通过摸排纳入救助保障1003人次。研发“枣救助”小程序并同步链接“爱山东”APP,对11个部门33项救助帮扶政策集成宣传,实现8类社会救助政策扫码知晓、救助申请在线办理。举办全市社会救助领域服务质效提升培训班,对低保、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救助政策进行培训解读,确保各项救助政策精准落实。组织开展“全市社会救助领域服务质效提升”答题活动,提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联合市纪委出台社会救助容错纠错实施细则,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营造了“敢干事、肯干事、能干事”的工作氛围。
聚焦群众需求,拓宽救助服务方式。聚焦申请困难群众,将救助咨询窗口由服务大厅搬到田间集市,深入村(社区)宣传普及社会救助政策,集中接受业务咨询,现场受理救助申请,提级帮处疑难事项。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共开展“困难群众救助·集中帮办日”活动324场,接受业务咨询1.2万余次,现场受理救助申请1846人次,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建立社会救助领域“提级复审”工作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救助政策规范落地、审批流程顺畅便民、监管服务同步有序。今年以来,全市通过“提级复审”机制审核有关案例185例,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救助权益。聚焦特困人员实际需求,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持续开展“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服务新模式,推动社会救助由资金救助、实物救助向服务救助拓展。今年以来全市统筹资金1014万元为1.18万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了探视访问、日常护理、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累计提供服务27.3万余小时,满足了困难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闪电新闻记者 刘聪聪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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