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23时25分,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时,发现驾驶人朱某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人朱某强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在核实其信息时,发现其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该人将面临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等多项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9月4日21时37分,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时,发现驾驶人程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人程某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带回办案区办理时,发现其为二次酒驾。该人将面临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等多项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