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民“MrTJe”发现南充市多条河流均有人违法垂钓,于是在“群众呼声-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留言,呼吁相关部门增派执法人员加强沿岸监管,保护水域和沿岸生态环境。
据该网民反映,他在荆溪河、螺溪河、嘉陵江等地都曾见过有人采用多竿多钩、抛掷爆炸钩等违法垂钓行为。“我经常看见一个人用三四根海竿,有的甚至六七根!”该网民对此感到愤怒。
钓鱼者们的行为是否如该网民所言已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记者查询发现,南充市2024年的禁渔期为期4个月,从3月1日0时开始,6月30日24时结束。
此外,南充还有6个区域常年禁止垂钓,包括嘉陵江南充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构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消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李家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在禁渔区、禁渔期之外,垂钓者在全区天然水域(嘉陵江高坪段,境内螺溪河、清溪河、长塘河、酉溪河、阙家河、擦耳河等河流及其一级支流)可以垂钓,但应当按照《关于南充市天然水域禁渔的通告》要求,遵守“一人一杆一线”以及“最多两钩尖”等规定。
“炸弹钩”属于国家禁用工具,是由多枚钓钩并列拴在一起而成,呈花瓣状,钓钩数目多且成串,由于捕钓能力强,以此得名。使用爆炸钩垂钓,可附着的鱼饵更多,投入水中不但污染水质,甚至一旦出现脱钩情况,爆炸钩还会被水流带到游泳水域,对群众的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
(资料图片)
收到网民留言后,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回复称:
调查人员于9月17日、18日、19日来到顺庆区荆溪河水域展开调查,一是向周围群众了解相关情况;二是沿河边巡查,看有无违规垂钓人员;三是展开定点蹲守。
经查,该处水域确有部分人员在进行违规垂钓,执法人员随即对垂钓人员进行法律普及,并通过劝解、警告、暂扣渔具等方式进行了制止。劝解、警告、暂扣渔具等方式进行了制止。
下步我局将加强该水域的监管,同时安排执法(巡护)人员加强巡逻;督导属地街道办,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联合区公安分局开展夜间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禁捕水域违法违规行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川网传媒 麻辣社区 记者:陈玉楼 杨小婕 实习记者:蔡佳雨)
原帖链接:南充各个大小河流都存在违法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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