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文明守礼
为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交警海陵大队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通过科技手段和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严管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现将近期查处的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1、姓名:高某
违法时间:2024年09月15日16时36分
违法地点:东进路(新民街——东河路)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2、姓名:马某
违法时间:2024年09月17日18时48分
违法地点:迎春路迎春桥西北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3、姓名:汪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09月17日18时32分
违法地点:鼓楼路与东进路西北侧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4、姓名:龚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09月19日16时25分
违法地点:济川路(鼓楼路——海陵路)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5、姓名:刘某
违法时间:2024年09月20日17时41分
违法地点:青年路东进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的
6、姓名:毛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09月22日14时24分
违法地点:迎春路阜通门桥西北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这些行为既违反交通法规
又不文明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交警提醒
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图文来源:泰州交警海陵大队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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