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安全出行,文明守礼

为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交警海陵大队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通过科技手段和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严管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现将近期查处的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1、姓名:高某

违法时间:2024年09月15日16时36分

违法地点:东进路(新民街——东河路)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2、姓名:马某

违法时间:2024年09月17日18时48分

违法地点:迎春路迎春桥西北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3、姓名:汪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09月17日18时32分

违法地点:鼓楼路与东进路西北侧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4、姓名:龚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09月19日16时25分

违法地点:济川路(鼓楼路——海陵路)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5、姓名:刘某

违法时间:2024年09月20日17时41分

违法地点:青年路东进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的

6、姓名:毛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09月22日14时24分

违法地点:迎春路阜通门桥西北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这些行为既违反交通法规

又不文明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交警提醒

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图文来源:泰州交警海陵大队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