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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村(社区)集体“三资”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强化警示震慑,推进以案促改,现将泌阳县近期查处的两起村(社区)集体“三资”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泌阳县花园街道大吴庄居委原党支部书记吴明坡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问题。2009年1月,大吴庄居委未经集体决议,违规将辖区内的27亩耕地、110亩松树林、433亩其他荒坡和林地低价承包给泌阳县某农业生态循环种植养殖基地,承包期限50年。对此,时任居委党支部书记吴明坡负直接责任,2024年8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泌阳县泰山庙镇大寨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吕绍华坐收坐支、侵占村委林场承包费问题。2004年4月至2010年9月,大寨村委分三次将本村集体林场承包给村民,承包费共计15.76万元,未按规定上交至村“三资”代管账户,由吕绍华负责保管,直接用于村务开支。期间,吕绍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承包费6000元,2024年8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两例违规处置集体资产、坐收坐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的行为,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伤害群众感情、啃食群众幸福感,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树牢宗旨意识,坚守为民情怀,严守纪法底线,自觉做到规范履职、廉洁从政。

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强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务实举措。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村(社区)集体“三资”领域的资金管理使用、资产管理处置、经济合同管理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查找深层次问题,拿出过硬措施系统施治、补短强弱,推动村(社区)集体“三资”规范有序管理使用,坚决守住村集体的“家底子”“钱袋子”。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职能,聚焦“三资”领域,严肃查处侵占挪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以及违规决策等突出问题;要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推动解决顽瘴痼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集中整治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中共泌阳县纪委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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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风泌阳

编辑:郑倩 审核:刘晗煜终审: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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