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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概念的官方使用可追溯到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该文件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部分提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继续明确指出,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重申“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部署,体现的是守正创新的精神,既有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决心,更有不断改革创新的勇气。我们要在新时代背景下充分领会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定位和内涵,推动心理学科积极响应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定位和内涵

对比党中央历次文件的有关表述可以发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提法虽然在字面和内涵上保持了稳定性,但是其使用语境体现出新定位和新意涵。

一方面,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一直被视为社会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标题下提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还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标题下提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这说明社会心理服务与心理健康服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分别对应不同的上位概念。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同样是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层面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可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种举措,其目的是培育良好的社会心态,而非解决心理健康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同样延续了这种定位,在“健全社会治理体系”部分提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总之,党中央的历次文件都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视为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的善治。

另一方面,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被上升为国家安全体系的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大框架下阐述健全社会治理体系问题,因而,作为社会治理体系一部分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自然成为国家安全体系的一部分,被赋予新的、更高的定位。实际上,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也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部分提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对于促进社会心态和谐与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自然可以理解为国家安全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如今,我们应该从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看待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理解它对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基础意义。

语词的含义要根据其所在语篇的结构确定,概念的含义也要看它在概念体系中的位置。综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首先是社会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从而一并成为国家安全体系的组成部分。这种定位决定着我们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内涵的理解。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后,这一概念得到全社会的关注。然而,当时很多人只是将其视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的另一种表述,出现了认识和实践的偏差。笔者一直坚持“社会治理观点”或“社会治理心理学观点”,认为应该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理解为社会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内涵是社会心态培育与人民心理建设,这些都是社会治理的内容之一;与此同时,它还有手段或方法内涵,就是按照心理行为规律开展社会治理,实现“由心而治”。概括而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不仅是为了解决社会治理中与社会心态培育、人民心理建设有关的内容问题,也是为了解决如何根据心理行为规律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方法问题。总之,它的价值追求是民心凝聚与社会善治,并最终促进国家安全。

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则是面向个体层面的,以解决个体的心理疾病、促进心理健康为目标。显然,心理健康服务与社会心理服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可能有某种关联。那就是,只有当心理健康问题已经或可能成为社会问题时,才需要作为社会心理服务关注的对象。一种情况是随着社会变迁,心理健康指标出现总体性、趋势性的不良变化;另一种情况是极少数个体的心理和精神疾病可能会引发社会问题,如肇事作案。除此之外,个体面临的心理健康或精神卫生问题通常都由精神科门诊、心理咨询和治疗中心等专业机构负责,而政府部门一般无需直接处理,顶多是对这些专业机构的建设或服务供给提供宏观规划和调控。概而言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并非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在实践层面如果一定要纳入后者的话,它也并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核心内容。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对心理学科的要求

在党中央的文件中,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内涵和定位十分明确。不过,在有关部门和地方出台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试点工作方案等具体政策文本和公共话语中,对这一概念的含义迄今没有达成共识。要么是没有区分清楚社会心理服务和心理健康服务而将其混为一谈,要么是认为前者包含后者,要么是名为前者而实指后者。认识的偏差必然带来实践层面更大的模糊和混乱。各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有的侧重心理健康服务,以健康中国为导向;有的侧重社会心态培育,以社会和谐为追求;有的侧重“由心而治”,以社会善治为目的;有的侧重社会风险防控,以平安中国为依归。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当然,更多地区是上述几个侧重点的综合或杂糅。这种多样性可能带来地方创新,但也可能贻误政策落实。

导致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策制定或落实的牵头部门不同,以及它们所依赖的专家队伍和专家知识不同。例如,卫生健康部门以及相应的专家队伍会从心理健康服务甚至精神疾病防治角度考虑问题,而政法部门以及相应的专家队伍则关注社会风险防控、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要摆脱路径依赖和专业限制,通常比较困难。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设计和实践探索,应该与心理学科有直接关系,而且心理学科已经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参与意识,但是它所发挥的实际作用尚不尽如人意。总体而言,心理学科似乎缺乏与党政部门的天然联系,其专业声音难以有效传递,而少数可以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专家也未必都能跳出心理健康服务的窠臼。在我国,心理学一直被大部分从业者理解为以人类为研究对象的自然科学,而相信其知识对全人类的普适性,其后果是那些从西方舶来的心理学知识体系,也包括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与心理健康有关的那套知识体系,被想当然地认为可以径直用于我国的社会心理服务实践,然而,实践一再给出的是“水土不服”的教训。源自西方心理学的根深蒂固的个体主义视角已经严重限制了研究者对心理学与宏观社会现实(包括社会治理)关系的思考,也造成了社会心理学视角在学科内部的边缘化。如果一味地把心理学当成以人类为研究对象的单纯自然科学,而认识不到它也是一门以人民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那么就不可能引导研究者充分关注我国社会现实中的心理现象和心理学问题,心理学也难以真正服务于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和实践。

心理学科要积极参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面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现实需求和政策要求,心理学科应该主动求变,提升现实响应能力。具体来说,我们在对心理学的学科性质和方法论问题的认识上要作出必要的调整,以更好地参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第一,强化心理学的社会科学定位,建构基于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社会心理科学。心理学可以将人类作为研究对象,探讨人类共同的心理活动过程及其生理基础,这时可称为自然科学的心理学或自然心理科学,典型的分支如认知神经科学。它也可以将人民作为研究对象,探讨人民心理特点及其与社会现实(如特定时空中的生产生活实践)的关联,这时可称为社会科学的心理学或社会心理科学,典型的分支如社会心理学。此外,它也可以将儿童(未成年人)作为研究对象,探讨自然人的心理发展以及如何通过社会化和教化过程将其转化为社会人,这是教育科学的心理学或者教育心理科学,典型分支如发展和教育心理学。我们要承认,心理学兼具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属性,甚至更多属性(如人文学科和规范学科的属性)。在我国,心理学已经于2016年被正式确定为“对哲学社会科学具有支撑作用的学科”,这种社会科学定位应该予以强化,它有助于引导广大心理学工作者更好地响应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需求。重大的社会实践容易产生重大的社会科学理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本身就是在世界范围内独一无二的一种创造性实践,它有可能使得心理学形成一套中国的自主知识体系,有力推动社会心理科学的发展。

第二,强化心理学的现实导向,建构面向现实的心理学。心理学不能只研究人类或抽象的人,更要强化现实导向,研究真实的人、社会现实中的人、特定时空框架中的人、特定生产生活实践中的人、特定社会关系中的人。这样的研究更能产生面向现实和应用场景的心理学知识体系,并有效应用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我国大规模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在2017年党的十九大召开后逐渐展开的,全国各地设立了一大批试点地区,其他地区也积极推动有关工作。心理学的研究选题应该直接深入到各地的实践中去,研究人民群众的心理特征、心态特点、心理需求,寻求有效的心理建设举措和心态培育路径,探讨如何合理满足其心理需求。与此同时,心理学界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学术评价标准。学术创新不仅在于一项研究对以往文献的超越性,更在于其现实关联性,因此,学术评价标准要从关注成果发表时的“期刊影响因子”转向关注成果所展示出的“现实影响因子”。

第三,强化心理学的人民立场,建构迈向人民的心理学。心理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其研究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要有所作为,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自觉以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为学术己任,以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为思想追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推进人民心理建设的重要实践,是体现中国之治的重要实践,心理学工作者在参与研究的过程中要坚持鲜明的人民立场,回答人民之问,回应人民期许,最终建构迈向人民的心理学。举例来说,与自然世界相似,人的心理世界也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因此,如何尊重人性,如何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如何运用好心理行为规律对社会开展柔性治理,这些都是社会治理心理学要探讨的问题,也是各级党政部门公务人员应该掌握的一门学问。心理学既要为党政部门提供“洞见心理”的基础知识,也要提供“赋能管理”的应用方案,还要培养和输送相关人才,最终将心理学有效连接到社会治理实践中,通过服务人民、助推管理来彰显学科价值。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需求将产生推动心理学科发展的巨大力量,心理学科要主动求变、积极响应,在学科自觉的基础上寻找学科发展的春天。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主任、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责任编辑:刘翔英 王亮

新媒体编辑:苏威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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