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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山乡消防安全隐患曝光台
案例1
9月18日,经外山乡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现场查明,郑某在永春县外山乡食杂店堵塞疏散通道一处。
违法事实
郑某在永春县外山乡某食杂店堵塞疏散通道一处,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应当立案查处。
行政处罚情况
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之规定,当场对郑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案例2
9月18日,经外山乡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现场查明,林某在永春县外山乡某理发店堵塞疏散通道一处。
违法事实
林某在永春县外山乡某理发店堵塞疏散通道一处,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应当立案查处。
行政处罚情况
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之规定,当场对林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案例3
9月18日,经外山乡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现场查明,林某在永春县外山乡食杂店堵塞疏散通道一处。
违法事实
林某在永春县外山乡某食杂店堵塞疏散通道一处,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应当立案查处。
行政处罚情况
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之规定,当场对林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案例4
2月7日,经外山乡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现场查明,林某在永春县外山乡某食杂店堵塞疏散通道一处。
违法事实
林某在永春县外山乡某食杂店堵塞疏散通道一处,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应当立案查处。
行政处罚情况
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之规定,当场对林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案例5
2月17日,经外山乡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现场查明,林某在永春县外山乡某维修店堵塞疏散通道一处。
违法事实
林某在永春县外山乡某维修店堵塞疏散通道一处,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应当立案查处。
行政处罚情况
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之规定,当场对林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玉斗镇消防安全隐患曝光台
为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现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进行曝光。
违法事实
康某在永春县玉斗镇某服装加工点堵塞一处安全出口,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应当立案查处。
行政处罚情况
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之规定,当场对康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整改,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康某在永春县玉斗镇某鞋面加工点堵塞一处安全出口,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应当立案查处。
行政处罚情况
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之规定,当场对康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整改,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锦斗镇消防安全隐患曝光台
存在隐患场所
永春县锦斗镇锦溪村某手套加工厂
隐患详情
经镇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日常检查发现,锦溪村某手套加工厂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处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当场对章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整改,并处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存在隐患场所
永春县锦斗镇某包袋加工厂
隐患详情
经镇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锦斗镇某包袋加工厂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处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当场对涂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石鼓镇消防安全隐患曝光台
案例1
9月26日,经石鼓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现场查明,苏某在永春县晟凯建材商行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一处。
违法事实
苏某在永春县晟凯建材商行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一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应当立案查处。
行政处罚情况
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之规定,当场对苏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整改,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2
9月26日,经石鼓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现场查明,叶某在永春亮贝儿服装加工厂堆放杂物遮挡消火栓一处。
违法事实
叶某在永春亮贝儿服装加工厂堆放杂物遮挡消火栓一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应当立案查处。
行政处罚情况
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之规定,当场对叶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整改,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美丽外山、众志成城奋进新玉斗、圆梦锦斗、生态石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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