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医保局及海南等地的医保部门发布了一些新规,涉及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资金的使用范围,这些变化将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类调整旨在减轻大家的医疗费用负担,为我们生活带来更多便利。

医保个人账户使用限制放宽

海南省医保局率先发布了《关于扩大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共济及支付范围的通知》。

自2024年10月1日起,在海南省,城镇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将能够用于支付近亲属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缴费、参保近亲属的个人医疗费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长期护理保险费以及附加医疗保险费。

这些资金可以涵盖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城镇工作者提供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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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明确扩大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自8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加入长期机制指导意见》,明确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互助范围扩展到包括近亲属在内。依据《民法典》所述,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这意味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再仅限于自身使用,近亲属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以及医疗费用报销时也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算。

截至9月14日,有11个省份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互助的家属范围扩大,从“配偶、父母、子女”扩展到基本医保内的“直系亲属”。这包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山东、河南等地。

各省市办理方式及限制要求:

不同地区在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渠道和方式上基本一致。参保人通常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的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当然也可以选择线下在医保大厅办理。

不过,不同省份对于共济账户绑定近亲属有相应的限制要求。例如:

- 天津:亲属类型最多可授权4位;

- 湖南:一名职工参保人可同时绑定10名近亲属;

- 山东:职工医保参与者的个人账户能够关联多位在省内有医保的近亲属,但是每位近亲属只能与一个职工医保参与者关联。一旦某近亲属已关联,则不能再作为其他近亲属的互助对象进行关联;

- 广西:支持“双向授权”方式,即配偶可相互之间授权绑定,参保工作者可以与多位近亲属建立授权绑定关系,而使用者也能同时绑定多位授权者。

多地取消或降低医保门诊起付线

自从医保个人账户改革以来,众多地方对门诊统一支付的“起付线”进行了修改,其中一些地区已经去除该门槛,其他地方则降低了这一标准。

“门槛线”指的是医保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也就是医保报销的起付线,它是参保者所发生的保内医疗费用的一部分。

以武汉为例,起初门诊有最低支付限额,在职员工每年需700元,退休人员则是500元。然而,数月之后,武汉取消了门诊的最低支付限制,并宣布从当年2月份起,过度支付的金额能够退回。

贵州省已明确规定,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下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治疗时,不设立最低支付线,对已设立最低支付线的地区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取消。

湖南省也针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般门诊统筹制度作出调整,在6月1日起,部分取消了所谓的“起付费”。这项调整涉及三个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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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于一级医疗单位和基层医疗机构时,政策内的门诊费用没有最低支付要求,报销比率达70%;在二级医疗单位就诊时的个人累计最低支付标准为每次50元,报销比率为60%;而在三级医疗单位,每次最低支付标准为100元,同样的报销比率为60%。

门诊费用的报销起付门槛按照自然年度来累计计算,这意味着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在一家或多家药店重复买药,或者在一个医院或多家医院多次门诊就医费用,都是累加在一起的。一旦费用累加超过起付标准后,即可享受报销。

说到底,这些政策的调整与我们息息相关。随着医保个人账户使用限制逐步放宽,以及门诊起付线的取消或降低,我们有理由期待未来能够减轻更多的医疗费用负担,使医保真正成为我们生活的保护伞。

对于每一位参保人来说,了解并主动利用最新的政策,无疑能在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健康保障上争取更多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