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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发布2024年第2号林长令——

《关于开展候鸟保护行动

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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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候鸟保护行动

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令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第75周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决策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治林管林政治责任,全面加强我市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夯实绿美阳江生态建设基底。

一、加大林长巡林力度,履行森林资源保护责任

全市各级林长要切实增强保护林业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治林管林工作,要深入理解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的重要意义。全市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部门落实监管任务,全面落实林长巡林制度,坚决扛牢属地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巡林,压实林长责任;以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协调解决林业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到“当一方林长、守一方水土、保一方生态、富一方群众”。要充分发挥“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优势,重点推动建立健全县(市、区)、镇(街道)责任落实机制和基层“一长两员”网格化管理机制,将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前哨末端,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要推深做实“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林长+法院院长”的“四长”协同机制,法院、检察、纪检监察、公安、林业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畅通联合处置渠道,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严厉快速打击处理,形成强大震慑。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切实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

二、加大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目前即将进入候鸟迁徙期、动物迁移集群期等重要时段,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监管机构要切实将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落实到位,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员。持续加大候鸟主要迁飞通道、越冬地、繁殖地以及疑似打鸟点的巡护值守力度,切实消除栖息地隐患。加大非法捕鸟网、打鸟杆、电子诱捕装置等猎捕工具清理力度,全面排查非法猎捕、交易、食用场所及行为人,及时发现并制止威胁候鸟迁徙和生息繁衍的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网络平台、货物运输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的监管,有效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要多措并举,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优势,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保护理念和知识,提升公众爱护野生动植物、抵制非法交易、摒弃滥食陋习的自觉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保护的氛围。

三、加大森林火灾防控力度,维护林区安全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是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针对秋冬季防火重点和各关键节点,各地要全面强化防控责任体系,扣紧责任链条,着力加强督导问责,按照“党委领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采用提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森林特别防护期内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要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制度化,构筑森林防火的人民防线。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曝光、紧急避险常识宣传,提升市民森林防火意识。广泛发动林区群众和户外登山爱好者等成为森林防火志愿者和宣传员。要突出抓好对本地居民的森林防火宣传,推动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纳入村规民约,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改变危险用火习惯,实化群防群治。要全方位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关口前移。各地各部门要明确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火源管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隐患类型,对重要生态区位、森林火灾火情高发易发部位、重点要害目标等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排查整改,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销号整治,动态清零。全面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守住安全底线。加强森林火险形势分析,结合预警预报信息,及时会商研判,采取应对措施。充分发挥“林长制+森林防火 ”网格化管理体系作用,根据气象条件变化,加密护林员巡山护林频次,结合卫星热点反馈、远程视频监控等手段,织牢织密“ 空天地 ”三位一体火源管控网格。严格落实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领导不缺位、岗位不缺人、责任不脱节。及时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保持信息畅通,确保火情信息及时报送。各县(市、区)要加强乡镇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强化物资储备,开展综合演练,推动力量、装备、指挥“三靠前”,发挥其早期处理、就近扑救的重要作用,推进镇村森林防灭火一体化管理。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民共同守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制作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宣传材料,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介,全方位、多维度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不断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开展好“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执法教育效果。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滥捕乱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野外违规用火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浓厚氛围。

此令。

阳江市第一林长:卢一先

阳江市林长:余金富

2024年9月29日

来源 | 阳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 | 林俏岐

审核 | 梁剑华 梁胜

终审 | 黄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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