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公安局甘都大防区成功查处一起在网络直播平台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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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违法嫌疑人冶某某因个人私怨对马某某心生不满,遂在某网络直播平台发布了一段恶意剪辑的视频,内含对于马某某的侮辱性言论和图片,严重侵害了马某某的名誉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接到报案后,甘都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将其传唤到案。经讯问,冶某某对其在某网络直播平台上发布侮辱性视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化隆县公安局依法对冶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行举止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对于利用网络平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