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4年7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布了《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执行和贯彻落实好《条例》,切实破解物业服务领域管理难题,提升遵义市物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9月27日下午,遵义市司法局针对《条例》施行后我市前期已经开展的《遵义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工作有无必要继续或暂缓召开论证会。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许鹏同志主持,邀请了市人大法工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物业管理协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第三方起草团队和8名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参会,市司法局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同志列席会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会上,起草团队和市司法局分别对《办法》的前期起草、审核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作了汇报。参会部门分别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对《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提出意见建议,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围绕《办法》的具体内容以及立法技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论证。

经与会人员和专家认真研判和论证后认为,结合我市当前物业管理工作的客观实际,制定《办法》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办法》的下一步立法工作重点应当结合《条例》的施行及我市当前物业管理工作实际,针对执行上位法律、法规需要细化和补充的内容认真论证和评估,切实有效规范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物业管理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为物业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许鹏同志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和肯定,同时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继续支持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他强调,起草团队要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从规范提升物业服务标准和质量,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职能作用,提升业主委员会自治能力等方面对《办法》进行充分论证和评估。全面梳理物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求大而全,立足小而精,从合法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确保立法质量和实际效果。

来源:市局立法科
终审:许 鹏
复审:李学忠
初审:陈 睿
编辑:杨樑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