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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主城区2024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主城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确保公租房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保障房源筹集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此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顺序号,申请家庭按顺序号自主选房。

二、房源信息由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筹集主城区空闲房源

三、分配范围经区、市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截至到2024年8月31日前公示通过的城镇低保、低收入、残疾家庭以及2024年4月7日前公示通过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四、分配程序此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由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摇号过程由公证处全程监督。

(一)摇号规则

1.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录入保定市公租房摇号系统,按照批次顺序依次摇号,确定最终选房顺序。

2.摇号结果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照摇号排序组织房源分配;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

(二)选房规则

1.本次筹集的公租房房源全部纳入实物配租范围,市保障房中心根据公租房房源情况、保障家庭情况以及摇号排序等组织依次自主选房,直到选完为止。

2.工作人员按照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组织申请人选房。如申请人未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将依次顺延至下一位申请人开始选房;如申请人未按通知时间到达,但在规定的选房期限到达指定地点,按照届时顺序优先进行选房;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到达指定地点,将视为自愿放弃此次保障资格。

3.公租房选房原则上由申请人本人参加,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到场的,可委托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申请人选房前一日持身份证拍摄的水印照片参加选房,视为本人认可选房结果。

4.如因房源有限未获取选房资格的保障家庭,仍保留此次摇号排序,下步筹集到房源后依序分配。

5.保障家庭按照个人意愿确认房源后,保障房服务中心出具《保定市公租房分配单》,在规定期限内凭单据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6.房源一经选定不再予以更改。

五、相关要求

(一)放弃此次选房的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计入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二)保障家庭承租期间,住房保障部门仍会对保障家庭的保障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按期腾空房源。

六、监督管理

(一)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公租房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保障资格,腾退住房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入住公租房的家庭也要严格遵守公租房使用规定,不得闲置、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欠缴租金及相关费用、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将立即收回住房。

(二)公租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市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申请公租房不收取任何费用,应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不要通过中介或他人代办申请公租房,公租房只租不售,如听到类似“交钱办公租房、公租房可以买卖”的传言,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住房保障部门反映,谨防上当受骗!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