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区直各单位:

根据区委提名,经区人民政府2024年8月21日第65次党组会议研究,

决定任命: 王江月同志为区政府金融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旭松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彦兵同志区财政局副局长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