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于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东政干〔2024〕1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任命:

于晶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生维同志任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景斌同志任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森丽同志任县农民科技教育中心主任、吉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东丰分校校长;

王鸿铭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免去:

于晶同志的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东丰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来源: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张楠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