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假日期间

免不了同家人聚餐、与好友聚会

但请大家牢记

饮酒以后绝对不要驾车呦!

“国庆节”期间兴县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10月2日

兴县公安交警依法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2起

1、2024年10月2日1时12分,兴县公安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肖家洼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驾驶人刘某(14232519******0013)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晋绥西路时,经民警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21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2024年10月2日14时47分,兴县公安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三岔口执法站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驾驶人胡某(14232519******2916)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蔚汾北路(西)时,经民警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31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10月3日

兴县公安交警依法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1起

1.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蔚汾南路(逸龙湾酒店)路段查获王某明(身份证号:14232519********13,呼气式酒精检测值156mg/100ml)涉嫌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现已抽血采样,正在进一步酒精含量鉴定中。

10月4日

兴县公安交警依法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4起

1、2024年10月4日14时10分,兴县公安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康宁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驾驶人胡某平(14232519******2916)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蔚汾北路时,经民警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21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2024年10月4日14时47分,兴县公安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康宁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驾驶人张某华(53292219******1515)驾驶车牌号为云*****F牌小型汽车,行驶至蔚汾北路时,经民警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51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3、2024年10月4日20时50分,兴县公安局公安局交警大队高速东口执法站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驾驶人张某星(14232519******3319)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蔚汾南路时,经民警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45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这已是张某星第二次酒驾被查。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兴县公安交警节日期间不放假

天天查酒醉驾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不要以身试法

时刻绷紧杜绝酒驾这根弦。

都能遵规守法、平安到家。

切勿因为一时侥幸,让自己悔恨终生!

来源:兴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