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督办市安委办三季度暗访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季度,市安委办、市督查考核办联合开展“综合督查一次办”暗访督查。暗访发现各县区部分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皖安委办〔2014〕6号)《亳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全挂牌制度》(亳安〔2019〕8号)有关规定,市安委办决定该重大事故隐患(具体清单附后)进行挂牌督办,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及时督办整改。请各县区高度重视挂牌重大隐患的整治工作,明确督办单位和督促责任人,督促企业制定隐患整改“五落实”方案,并持续负责挂牌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销号、资料归档工作,要强化监管执法,切实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二、强化整改监管。对已完成整改且符合验收条件的企业,由县区行业部门,提请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市级复核合格后,及时向市安委办提请销案。

三、按时报送整改销案。请各县区安委办于10月31日前,将整改资料(电子版、PDF版)报市安委办申请解除挂牌。(该批重大事故隐患,由市安委办统一录入治本攻坚全国系统,各县区不再录入)

附件:挂牌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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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信息来源:安徽省亳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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