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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知道破案是个受累的活,公安局的领导们也知道。但在公安领导眼里,受累反而是次要的,毕竟人命是最贱的,花钱才是主要的。

刑侦工作就是一个纯花钱没啥效益的活,办案成本往往远高于损失额。以目前各地的财政状况,公安局的经费是没几个地方能全额保障的。领导要考虑的,是怎么样花小钱办大事。你说的那挽损十万奖一千的奖励,跟办案成本比根本就是洒洒水。

我给你举个例子,2019年底辖区发了一个电诈案件,被诈骗6000块钱,明确两名嫌疑人,在广东惠州,后来遇到疫情,一直到20年3月份疫情缓解才出差,去了四个人,总共在惠州呆了五天,光来回路费就花了将近8000,算上住宿吃饭整案件花费过万。

最后,公安机关干了多少活,你可以找三个单位的人问问,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刑庭,看看看守所哪间号子是不超员关押的,看看检察院法院刑庭是不是年年在骂公安送的案子年年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