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0月12日,

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

《南充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补贴申报操作指南》于日前印发

符合条件的货车车主

最高可申领14万元补贴

补贴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南充现代物流园内,摆满了等待销售的各种型号货车。

据南充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申请人填写《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准备好相应资料后,向属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提交补贴申请即可办理。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可以申请补贴的范围为: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中型载货货车: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且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不包括低速货车。重型载货货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载货汽车);以及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须符合第1条所述车辆要求),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就新购货车来说,新购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 T29912)相关要求,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该负责人表示,广大市民可进入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了解补贴标准,也可到属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了解相关信息。符合申请条件的车主填写《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后及时报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来源 | 南充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