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对社区矫正实施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强化、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创新履职方式,更加突出对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收监执行、脱管漏管等社区矫正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检察监督,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更加有效实现刑罚的教育挽救功能。

创建“监督+监管”融合履职平台,深化数字检察应用。为解决个别社矫对象以“一人双机”方式逃避监管问题,遂平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多次协调沟通,利用“豫在矫”平台,运用其搭载的生物验证功能,有效避免社矫对象不请假外出问题。检察官定期登录“河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对社矫对象日签到地点、请假、学习等情况和辖区社矫数据实时查询,大幅提升工作效率。我院依托数据赋能,已依法监督司法行政部门提请法院收监执行1名社矫对象。

完善“检察+司法”协作配合平台,设计多元矫正方案。该院与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就社区对象周某某离开居住地外出求学一事进行磋商。经讨论,一致同意周某某外出求学的申请,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司法局加强对周某某的监管,在保障其顺利就学的同时也确保其接受司法局的正常监管。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就学权利。

健全“监督+护企”快速联动平台,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让涉民企社矫对象“出得去”“管得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机制创新。设置涉企业社矫案件“当日通道”,对涉企社矫对象外出经营监督申请做到“当日来、当日结”。针对涉民企社矫对象经常性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需求,建议社矫机构加强动态规范管理,定期对涉民企社矫对象进行信用评估,实行“承诺报备制度”试点,优化涉民企社矫对象因经营活动临时请假外出审批程序。与司法行政机关达成涉民企社矫对象定期信用评估、涉民企社矫对象赴异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信息通报等多项工作机制。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