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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这些小区可以办房本啦!

衡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严格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推进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以下小区购房人可持相关材料,到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依法取得分户不动产权证书。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小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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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方式

购房业主可持相关资料自行到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衡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已安排专人、开设专窗负责办证服务。

三、商品房转移登记所需资料

(1)全款购房的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要件清单

①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② 申请人身份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③不动产权证书(大证);

④ 商品房买卖合同;

⑤ 销售不动产发票(税务部门报税需要)

(2)贷款购房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要件清单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和银行分别提供。注:已还清贷款办理完抵押预告注销登记的,无需银行提供);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银行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已还清贷款办理完抵押预告注销登记的,无需银行提供);

③不动产权证书(大证)及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证明);

④ 开发商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

⑤不动产销售发票(税务部门报税需要)

⑥ 抵押合同(原件或银行盖章的复印件。注:已还清贷款办理完抵押预告注销登记的,无需银行提供)。

四、办理地址

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南环西路128号)

咨询电话:0318-2990535

衡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来源:衡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编 辑 | 赵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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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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