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是不可触碰的“禁区”
驾校教练身为学员的指导者
更是应该对此烂熟于心
做遵纪守法、文明驾驶的表率
可这位教练
却成为“反面教材”
近日
安居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在玉丰镇绕城路三岔路口
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12时许
一辆教练车在靠近执勤点时缓慢行驶
执勤交警示意该车上前检查
当驾驶人摇下车窗时
一股酒气扑鼻而来
民警用快速酒精检测仪
对驾驶员肖某进行排查
检测仪指示灯不停闪烁
随后
民警让其下车到安全区域
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如果检测数值大于20(mg/ml),
你就属于酒驾”
“作为教练,你是知道的”
当事人肖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现场配合民警的检测工作
经对肖某酒精含量进行检测
结果为:33mg/100ml
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看到自己测出来的结果
肖某慌了
他深感后悔
目前
违法行为人肖某已被依法作出
吊销其A2型机动车驾驶证
五年的行政处罚
因此
肖某不仅要面临相应的处罚
还丢掉了自己的“饭碗”
警方提醒
无论交警查不查酒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要时刻放在心上,莫要以身试法。驾校教练作为驾驶培训的专业人员,更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树立良好驾驶榜样,而不是因一时侥幸酿成大错,为自己的职业生涯画上“休止符”,希望广大驾驶人及教练员引以为戒。
来源:遂宁公安
编辑:王 玮
责编:陈 曦
终审:李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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