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1日6时许,大同天镇县公安局接到110报警:唐八里路口南一辆半挂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方受伤,半挂车逃逸。天镇县交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电动车驾驶人颅骨开放性损伤,确认已当场死亡。民警通过走访现场证人和技术手段逐一排查,最终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重型自卸车。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犯罪嫌疑人黄某善于10月21日13时28分拨打110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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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案情真相大白:2024年10月21日6时06分左右,黄某善驾驶重型自卸车(逾期未年检)途经事故发生地,将同向骑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闫某某碰撞并碾压后逃离现场,逃离现场后,黄某善驾车又驶回原停车场,更换停车位置,使用铁铲将车身车牌号铲除,将车上的对联等明显特征物大部分清除,之后在停车场就地取材,对全车泼洒泥浆,并更换成其它车辆号牌,之后在停车场对面修理摊观察动静,意图瞒天过海,移花接木,蒙混过关。
当日,天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黄某善刑事立案,并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