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真实案件《广州碎尸案》
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案件真实画像,仅用于叙事呈现。

小伙在外务工惨遭杀害,被人切成皮肤碎片,丢在荒草丛中后,又被烹饪成食物,其作案手段让警方都觉得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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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广州省番禺。这天,拾荒者老王在山间小路散步,在草丛里发现几个满满当当的黑色塑料袋,老王试着打开了其中的一袋。发现里面居然是很多肉。这可把老王高兴坏了,心想着先带一袋回去尝尝,如果好吃的话,第二天再来取其他的袋子。

当天晚上,老王就把那袋肉煮了,除了有点酸酸的味道,别的倒是没发现什么。老王还感到开心,几个月没吃到一顿大餐了,现在路边免费的不吃白不吃。殊不知这肉大有问题。

第二天一大早就有民警赶到了老王家,老王打开门时把自己做过的所有坏事都想了一遍,也想不到是什么事情能让警察找上门。

“我们是派出所的,你可能涉嫌杀人案,跟我们回去调查吧。”

老王战战兢兢的跟着民警回到了派出所,原来是昨晚路边捡的肉出了问题。

老王在捡肉的时候被另一个拾荒者大爷看到了,他以为老王自己藏着什么好东西。于是等老王走后,就自己偷偷的去原位置翻找,没想到

他打开了其他的袋子,这一看,让大爷吓得心脏病都差点出来了,直接人都吓傻了。

大爷在袋子里看到了人的半截手指,马上感觉到不妙,连忙报了警。还把老王把肉拿回家的事情也告诉了民警,所以出现了老王被带走的一幕。

警方迅速到达现场之后打开了所有的黑色塑料袋,“因为我们发现了只是两个上肢和一个右下肢,其余的那些部位都还没找到的,难道是一个人活生生被分尸杀害吗”,警察在现场也被实实在在的吓到了。

马上经过法医鉴定,可以发现的是死者是一名大概四十多岁的女性。死亡时间大概在两个月以前,身高一米六五到到一米七岁之间。

在当时的条件下,还不能准确的判断死者的身份,因为当时DNA鉴定技术还没有广泛得到运用,法医只能从骨细胞中提取到的死者的DNA,并存入数据库里面。想着有一天可以侦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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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后警方收到一份DNA数据库的比对报告,这是这个受害人能都能够对得上,但是显示一位女士是在上海报的失踪,怎么会在广州公安这边出现呢?

经过多方调查,警方发现,这起案子的死者与河南新密的一个失踪人口阿志极为相似,警方立马驱车前往河南找到了阿志的父母,对阿志的父母来说是残酷的。

据警方了解,从2004年10月和儿子打完最后一通电话之后,儿子就渺无音讯。那个时候,大学刚毕业的阿志被分配到上海的一家国企,但是竞争压力太大,阿志便想着辞职。

但是阿志的父亲痛骂儿子没报出息,以后就不要回来了,后面阿志就跟家里人失去了联系。

阿志的父亲也一直因为这件事情而内疚。儿子失踪后,夫妻俩张贴寻人启事并报案,也去上海找人打听,但是却一点线索都没有,因为家里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便从外地回到了住处,但是夫妻俩一直没有放弃寻找。

儿子的下落不明,因为是阿志的父母是农民,不知道什么是DNA信息库,直到2013年才在警方的安排下,他们才去派出所做了DNA的采集。

两年后,得知自己的儿子早已离世,瞬间哭成了泪人。

死者身份的确定,让警方认为最难的问题已经解决,离破案就很近了,但是案件远没有他们想的那样简单。父子俩最后一次通话时,阿志还在上海,为什么最后出现的地点会在广州番禺?

警方认为这是一个突破点,开始对阿志的社会关系以及高中同学进行调查。

很快,一个高中女同学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阿志还认他做了干姐姐,此人叫芳姐。这次警方的到来,芳姐似乎已经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情。

芳姐说,2004年,阿志给她打了电话,说自己在上海工作不顺心,还提到高中班里一个女同学阿慧在广州混的不错,他也想去广州闯一闯,阿慧好几年都没有回老家了。

后来芳姐才知道,阿慧当时是被骗去广州做传销了。2007年7月,芳姐在饭店附近遇到了阿慧,便问起来了阿志的下落,原来阿慧叫了阿志一起去做传销,阿志马上就去了。

在了解了情况后,警方很快找到了阿慧,阿慧交代组织规定,熟人不能待在同一个房间里。当时阿志到了广州,就和阿慧分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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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到了这里,还没一天就被带过去洗脑了,意识到自己进入了传销组织。阿志便想要离开,可那些人为什么要杀害阿志?杀害阿志的又是哪些人呢?

民警推断的阿志被害的第一现场应该就是他们住的出租屋里,便让阿慧来辨认。但经过十几年的变化,阿慧已经没办法清楚地记得具体细节,当时的出租屋到底是在哪一边已经记不清了。

警方调整思路,认为现在搞清楚传销组织的架构是最重要的。在阿慧的回忆下,警方初步掌握了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不同阶层的人被分为不同等级。

最高级的人阿慧都没有见过,警方锁定不了关键人物,便把目光放在了经理吴某的身上,认为这个人在架构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警方立马前往一个地方,这是在十几年前临时成立的一个打击传销的办公室。这里记录了尽可能详细的传销人员资料。

翻阅了一屋子的资料之后,警方找到了和阿慧所说的尚华。尚华曾经跟阿慧关系比较好。尚华在笔录中提到自己的领导姓吴,但是和尚华一起被警方传唤过来的人,一直在笔录中自称自己姓吴。

有了这些消息,警方一直就在阿慧和尚华身上寻找突破口,看能不能问到一些蛛丝马迹对案件有进展帮助的。

警方开始查询到这个吴经理叫吴玉,安徽人,毕业于南京的一所高校校。民警立马从南京那所高校校的毕业生的资料里面找到了吴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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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资料中寻找阿慧提到的话中,同时还有了重大发现,找到了最高层的老总王司,意外的是吴玉、王司这两个人学号是挨在一起的,还是同一个寝室生活的室友。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民警又去了河南找到阿慧,经过辨认阿慧也确定了经理吴玉、主任尚少华、冯建、江程文等传销组织的人。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架构表逐渐完善起来。

“他们现在都过着正常的生活。虽然我们目前掌握了传销的证据,但是并不能证明直接或者间接杀害了受害人,反而时过境迁,很多人都已经从传销组织彻底割裂出来了。我相信他们原本不是坏人,我只能把人员抓回来,尽可能的突破”,警察这样子说道。

经过长时间的缜密布置,警方开始在河南、山东、安徽、广东、内蒙古、福建等地同时进行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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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吴经理吴玉有重大嫌疑,根据很多人口述当时就是他在给阿志他们那一批新人上课,吴玉是案发时主要负责人之一,警方判断他的嫌疑最大,警方首先对他进行突击审问。

后来在民警的逼问下,他才慢慢承认。但是他说自己是被大老板带入传销组织,还给了他主任的职位。但是不知道有人遇害,自己更是没有参与到什么实质性内容,主任也只是个空壳。

与此同时,别的组抓捕活动也在同时进行,但被抓捕回来的嫌疑人,大多数只承认做过传销,对于杀人一概不知。但是警方还是全部都各个进行具体的问询,因为这么多人的口供加在一起一定会有重大发现的。

可能很多人并不直接知道这个案情,但是他提供出来的信息可能对突破其他的案犯很有帮助。

警方判断,有一个尹某可能是知情者,于是对他进行更为严厉的审问。在几个其他的口供之下,这个尹某当时也是跟阿志那一组的人走的比较近的,尹某心理防线脆弱,马上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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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某的承认,很快给了其他人压力,参与杀人的也都一一承认了自己的犯罪经过。不是个人案,而是集体作案。

原来阿志来到广州后,才知道这些人是做什么的,第二天就想离开,当时的老总非常不满。命令尹某对着阿志的腹部猛踢了十几脚,直到阿志缓缓倒倒下去,不省人事。阿志在来到广州的第二天就被残忍的折磨死了。

集团把这件事报告给了上级老总出面后,一方面安抚阿慧说他同学不想做,已经离开了,一方面又安排人将阿志残忍分尸,然后分装在垃圾袋里面,最后抛尸荒野。

而案发的第一现场,就在当时居住的破旧出租屋里。案件发生后,他们的组织就解散了。这些杀害阿志的凶手也回归了正常人的生活。而这件事情一直埋藏在心底。十四年,他们本以为会烟消云散,没想到还是被警方给抓获。

最后,几人因犯故意伤害罪,侮辱尸体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所有参与案件的人员,被判处八年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案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