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5年1月12日上午10时许,一个女人在一老一少的搀扶下,步履蹒跚,神情恍惚,茫然地走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她因为隐瞒了一件事需要赔付297万元。
这笔钱财就像是一声炸雷,震得她脑袋嗡嗡作响,眼前的一切犹如一片虚幻。
曾经卖房成功的喜悦戛然而止,崔晓华手里拿着判决书,瘫坐在法院大门外的台阶上。
她双手紧紧握着决判书,双目无神,想着自己曾经做的一切,她泪流满面,悔恨不已。
2
崔晓华在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有一套66平米的两居室房子。
这是她与前夫的家,前夫是个嗜酒如命的酒鬼,脾气暴躁,成天和她吵架,喝醉酒就打她和儿子。
后来她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坚决和他离了婚。
离婚后崔晓华分得一半房产,儿子判给了她。
她再也没有回到这个房子,与前夫彻底断了联系。
后来经人介绍她认识了现任丈夫,她和这个丈夫关系很好,很恩爱,两人又生下了一个儿子。
2013年4月29日清早,崔晓华早早地就起来给丈夫和孩子做早饭,,忽然听到手机响了,她忙接通电话,只听电话里说:
“你家着火了,快来看看吧!”
崔晓华赶忙叫起丈夫,说明原因后就骑着单车匆匆赶回老屋子。等她赶到老屋子时,火已熄灭。她前夫也被火烧死了,已抬往殡仪馆。
在场的一位邻居说:"昨晚11点多,我见他又喝醉了,手里还提着小半瓶酒,摇摇晃晃地回来了。我还和他打了一声招呼,就回家了。”
“他可能是天亮了,醒来点了一支烟,吸着吸着又睡着了。烟头点燃了被褥,引发火灾,由于吸入大量一氧化碳,最后不幸去世了。”
崔晓华前夫的那一半房产,儿子是唯一的继承人,所以整个房子就属于她和儿子了。
崔晓华到有关部门重新办理了房产证,她和儿子商量,决定降价处理掉这所晦气而且令她无法释怀的伤心的房子。
于是她把房子清理干净,并重新粉刷了一遍。
2013年10月20日,她委托中介公司以280万元的价格,将房子挂出去售卖。
她没有把卖房这事当一回事,也没有过问过卖房的进展如何,她不想回忆那痛苦的记忆,也觉得这房卖出去的机会渺茫,她不太抱着希望。
直到有一天,她接到中介公司的电话,说有人想买她家房子,要求她到公司面谈。
3
买房的是张春梅夫妇,北京大兴区人。她家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他们是实实在在的农民,家里承包了一个果园,收入还是相当可观的。
这几年她家三个女儿都相继出嫁,只剩下小儿子未成家了。
儿子和女朋友谈了好多年了,都在北京城里上班。
2014年刚过了元旦,儿子和准儿媳终于决定同年10月1日举行婚礼。一家人高兴得合不拢嘴。
她家虽然在老家有十几间平房,但是儿子和媳妇都在北京城里工作,为了工作方便,夫妇俩想着怎么也得在北京买套房子做婚房。
张春梅和大女儿就每天到靠近她儿子和准儿媳工作单位的楼盘看房子。
可是新房实在太贵,动辄上千万,根本买不起。
张春梅只好退其次看二手房,但看了好多房子,都觉得不满意。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1月22号这中介带他们去朝阳区芍药居看了崔晓华的这套房子。
张春梅看到这房子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因为这套房子在地铁口附近,交通十分便利,周围有学校、商场、超市,还有好几家医院,地理环境特别好。房子也刚粉刷过,采光很好,家在六楼,视野很开阔。
业务员介绍说,根据这里的地理位置、居住环境,按当时行情估价,这所房子市场价格应该在500万元左右,但是房主急于出手,所以只要280万。
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事!张春梅听到后和大女儿当场拍板,就它了。
之后她和中介公司业务人员赵伟商量明天与卖家见面洽谈具体事宜。
2014年1月23日,接到电话后崔晓华和她的现任丈夫来到中介公司,见到了张春梅一家。
在交谈过程中,张春梅一再强调,买房子是给儿子做婚房。问崔晓华这房子以前有没有死人等的情况发生过,说她最忌讳凶宅。
崔晓华说:
“什么也没发生过,我儿子现在在外地读书,我们现在也有房子住,这套房子闲置着没用,就想卖了。”
在签合同前,中介公司还进一步询问这房子在使用期间是否发生过自杀丶他杀等非正常死亡的事件。崔晓华也回答说没有。
这样张春梅放心了,当晚就迫不及待地交了定金,签了合同。第二天拿着家里的全部积蓄和借来的部分钱交了全款并办理了手续。
2014年4月4日张春梅的房产证下来了。拿到房产证的张春梅看到4月4号这两个4,觉得很不吉利,心里很忐忑。
女人的第六感很强,她总觉得这房子要出什么问题。
人心里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这样不好的预感很快就应验了。
4
张春梅为了能在10月1号给儿子用上新房,她赶快请来的装修公司,给儿子装修房子。在装修过程中,她隔三差五去照料一下房子。
有一次,她看到有好几个邻居围在房门口看,还在那里指指点点说着什么。
当邻居得知她这房子是买来给儿子做婚房时,一个邻居说:“这房子可不敢住,你买亏了”
张春梅觉得很奇怪,就追问下去,这邻居才说,这房子以前发生过火灾,这家男主人被烧死了。
张春梅听到后,如五雷轰顶。如果真有其事,不用说做婚房,就是住也不可能的呀。
她赶忙跑回屋子,看到刚铲了墙皮的一堵墙整面都是黑色的。她问铲墙工人师傅,这是怎么回事?工人师傅说,以他的经验看,这像是被火烧过的墙面。
她忙让工人们停了工。打电话让女儿上网查有无此事,搜索结果显示:朝阳区芍药居在2013年4月29日发生过火灾,正是张春梅买的那所房子,并且有名男子被烧死了。
张春梅家气愤极了,她和大女儿跑到中介公司讨要说法,赵伟也蒙了,因为这种事情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于是他马上打电话给崔晓华,让她过来中介公司解释清楚。
面对张春梅和她大女儿的质问,崔晓华才承认有火灾事故发生过。
但是她觉得很委屈。
崔晓华说:“这怎么是凶宅啊,它就是一个意外事故,一氧化碳中毒,一个不幸人的死去了,那跟凶宅有什么关系啊。”
崔晓华夫妇认为张春梅太迷信,他们觉得,意外与凶杀、自杀是两回事,性质不一样,所以房子不能算是凶宅。
5
张春梅被崔晓华的态度彻底激怒了,她认为,崔晓华不告诉她实情就是在欺骗她,属于欺诈。
愤怒之下,她一纸诉状将崔晓华连带中介公司告到朝阳区人民法院。
张春梅认为,崔晓华的前夫属于非正常死亡。而崔晓华没有及时告知她房屋曾发生过火灾等情况,属于故意隐瞒实情,其行为已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欺诈。因此要求退还她购房款,并且赔偿她装修费、税费等。
而崔晓华则认为,火灾死人事件是很隐私的事情,没有必要告诉别人。况且这件事周围的邻居都知道,网上也曾曝光过,不算是故意隐瞒。
双方互不相让,这个官司一直持续了多半年之久。
直到2015年1月12日,崔晓华以败诉告终。
这个案件看似张春梅一家胜诉了,但她们也得到的教训,那就是以后买房要慎重,要多打听,不能着急,更不能贪便宜,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
在此案中,更对像崔晓华这样的人敲响了警钟,做人要诚实,不要耍小聪明。崔晓华就犯了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的错误。
方海权曾说:“竹之可贵,在于有节;人之有贵,在于有诚。诚信善行,可尊达贵。”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只有我们人人能够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我们的国家才能更加繁荣昌盛,更加和谐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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