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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暴力袭警?判刑! 林西县法院审结一起袭警罪案件

近日,林西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暴力袭警案件,高效的司法审判有力保障人民警察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案情回顾

2023年10月3日晚,被告人杜某酒后打车拒不下车,出租车司机与其沟通无效后报警。接到报警后,民警徐某某、胡某某与吴某到达现场,因杜某醉酒且不配合执法工作,民警在对被告杜某进行警告和口头传唤无效后,依法对杜某采取强制传唤措施,传唤过程中,杜某将民警吴某的右侧小臂咬伤。经鉴定,民警吴某构成轻微伤。本院于2024年9月27日审理此案,被告人杜某自愿认罪认罚,9月30日,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杜某犯袭警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被告人杜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结合被告人杜某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因素,最终以袭警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

法官提醒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公民的应尽义务,切勿因一时冲动以身试法,否则追悔莫及!

来源:林西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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