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朔州市政府新闻办邀请市民政局副局长刘德义、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李晋文、市殡仪馆馆长刘兴元就朔州市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具体介绍,并对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朔州市关于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从政策依据、减免项目、对象、标准以及具体办理程序五方面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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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朔州市正式印发《关于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7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该《通知》是在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殡葬改革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殡葬综合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办发〔2021〕15号)精神,结合朔州市实际情况制定。

减免项目包括遗体接运费(含运尸费、抬尸费、消毒费、普通纸棺费)、遗体存放费(含3天内冷藏)、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1年内)和骨灰盒(200元以内)共5项。

减免对象主要有具有朔州市户籍或居住证、死亡后选择火化的居民;驻朔军(警)部队、死亡后选择火化的现役军人;非朔州市户籍的在朔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以及经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四类人员。

对于减免标准,朔州市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发改部门进行政府定价,以市级殡仪馆为例,遗体接运(含普通纸棺)最高减免950元,遗体存放每天80元,3天内最高减免240元,火化800元,1年内骨灰寄存260元,加上200元骨灰盒,5项费用最高减免2450元。而县级殡仪馆,由于殡葬基本服务费定价不同,具体减免费用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超出减免项目和减免标准的费用需要自理,未选用减免项目不进行补偿。发改部门重新调整定价之后,减免标准按照新的定价标准执行。

办理程序方面,具有朔州市户籍或居住证人员在朔州市所属殡仪馆火化的,经交验相关材料后,在结算费用时直接减免。朔州市户籍在异地火化的,丧事办结后6个月内,经办人可以到逝者户籍所在地殡仪馆办理相关手续,经交验相关材料后,按《通知》规定的减免项目及户籍所在地标准予以报销。在火化地享受减免政策的则不再予以报销。

目前,朔州市新建的市级殡仪馆已运营,新建骨灰堂也已同步启用,位于朔州市朔城区窑子头乡后寨村西,距市区中心12公里,从怡西路到南环大道按路牌指示即可到达。新建殡仪馆设计年火化量3000具,骨灰寄存11000格位,遗体冷藏300具,配套的各种服务设施齐全,拥有10个守灵厅,4个告别厅,大中小停车位541个。

“二期工程将于2025年竣工,配套有祭祀台、餐厅楼、接待楼等设施。新建殡仪馆彻底解决了旧馆设施陈旧、场地狭小、配套功能不足等问题。”朔州市殡仪馆馆长刘兴元介绍说,该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府定价标准收费,落实惠民殡葬减免政策,并保持24小时等待式服务,满足广大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该殡仪馆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将不断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精准服务水平,成为推行绿色文明殡葬,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平台。

(网易朔州 贺美晓 王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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