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清末的天津街景。
《天津通志》载: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六日,试办天津县议事会议员初选开始,城厢内外和四乡选民依次投票,十八日终止。这是天津,也是我国的第一次选举活动……
来源:城市快报 作者:沈沂
礼堂里坐满了人,有的长袍马褂,有的西装革履,有的正襟危坐,有的交头接耳。礼堂前早就放好了一个大大的箱子,还煞有其事地在箱子上写着“投票箱”。
“张先生,您见多识广,您倒是给我们说说,这选举,是怎么个意思。”问话者捏着手中那张快被揉烂了的纸,显得有些茫然。
“这选举嘛———”张先生微晃了一下头,很有风度的样子,“听说是跟日本学来的,就是从我们这些百姓中,选出一些人,能够为政府出出主意,要是圣上有决策,还得问问咱们。”
“这皇上的事儿,咱也能管?”“自然可以———不知老弟准备选哪一位呢?”
“这还用说吗?”赶紧铺平那张快被揉烂的选票,忙不迭地填上一个名字,“自然是张先生您喽!您德高望重,素为我等所敬仰……”“哪里———哪里———”张先生摇摇手中的折扇,笑得连胡子都快翘上去了。
一张张选票被投票箱“吞”了进去,人们静候不动,紧张地看着那箱子,仿佛这里面要蹦出一只猛兽。
1907年,天津有12461个人收到了袁世凯发出的一张纸。对于这张纸,各级士绅们采取了不同的态度,有的随手一扔成了孩子叠飞机的原材料;有的再三斟酌落下“可贵”的有可能是青史留名的一笔;有的束之高阁不再理睬;有的大骂有违祖制哀叹势道变迁……这张纸意义非凡,它让整个中国有了一个新名词———“选举”。
立宪吹来选举风
1904年的日俄战争后,所有人都开始相信“只有‘立宪’才能救中国”,其中包括70岁的慈禧。1905年,袁世凯向朝廷申请,在直隶进行最早的地方自治试验。袁世凯认为,地方自治是通向政治民主的开始。中国民智不启,只有通过地方自治、让人民在基层选举中学会使用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才能使原来不知选举为何物的中国人激发政治热情,学会政治参与。
1907年,天津进行的市政选举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政治选举。这次选举是袁世凯进行的地方自治试验的一部分。选举产生出一个议会———“天津县议事会”。这个地方议会将负责辅助政府处理地方兴办教育、征税、市政建设、公益事业、移风易俗等事宜。议会将组织调动民间力量,进行城镇的自我管理,维护市民利益。连政府的重大决策措施,也要经过议会讨论批准。
穷人文盲莫参选
然而老百姓们已经习惯了“政治与我无关”、“不谈国事”。袁世凯本来也没有想把平头百姓纳入他的民主,简单的5个议事会议员条件就轻易地把社会底层的人排除在外了。
选民有文化程度和财产的限制。首先你必须有学历,没有学历也要有文化,因为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了“高等小学堂以上毕业或有著述者”才有被选举权;如果学问差一些,那么你就必须有钱,第二条规定“自有2000元以上之营业或不动产者(代人营业者为5000元)”;当然,如果你“曾办地方学务、公益事业”也有资格让人投你一票,这一条基本上可以看做上一条的延伸,没钱自然是不能办学务和公益事业的;第四条,“曾出仕或得科名或在庠者”,你当过朝廷命官得过功名吗?答案“是”,当然没问题;不是天津籍也想参选的话,那就得在本地“居住满5年,有5000元以上营业者”才可以。
“苛刻”的条件导致偌大的天津,只有2572人有资格被“郑重”地填进选票。
几年后,在清政府颁布的《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中还规定,选民分甲乙两级,以年纳正税或公益捐之额为全部选民所纳总额之半者若干人为甲级,其余为乙级,两级选民分别选举一半议员。女子“若有纳正税或公益捐较本地选民内纳捐最多之人所纳尤多者”也可为选民。这就使贫民和不识字者以及绝大多数妇女不能成为选民,而选民等级的划分更使得议事会基本上为富人所控制。这样,地方自治组织实际上成为地方士绅和富有者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
选举之作无人睬
有人说,“在低收入、受教育程度低的阶层中,只有较小一部分人对政治感兴趣,认为政治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有关,或感到自己能够对地方或全国当局施加影响。”
上面那句话中谈到的人可以不用“挂念”,但更让袁世凯没有想到的是,即使是那些受过教育的天津士绅们也用他们的漠然、冷眼看着他苦心建立的自治和选举。选民们不知道这个新鲜事物会给他们带来什么,他们抱着一贯的远离政治的信条,对袁世凯的努力袖手旁观。
其实早在1906年7月,袁世凯便在天津首先倡办地方自治,在天津府衙门成立了“天津府自治局”,以升任天津府知府凌福彭和翰林院金邦平会同筹办。袁世凯派出一批人到日本学习选举办法,回来担任宣讲员,到各个城市乡村讲解选举给大家带来的好处。他创办“法政官话报”,利用报纸连篇累牍进行宣传。他把自治利益“编成白话,张贴广告,以期家喻户晓”。
9月又在天津初级示范学堂设立地方自治研究所,“饬津郡七属送士绅之阅历较多、素孚乡望者,大治八人,小治六人,并招旁听生入所研究,四个月毕业后,各回原籍筹设自治学社。”其研究项目有“自治制”、“选举法”、“户籍法”、“宪法”、“地方财政论”、“教育行政、警察行政”、“经济学”、“法学通论”等。
天津的市政选举进行得困难重重。费尽心血之后,那12461张选票也没有全部收回。在立宪派的热衷和保守派的漠然之中,袁世凯恨不得在“选举”这只猛兽的身上,狠抽一鞭子,让它在中国大地上飞跑起来。
两选选出三十人
不管怎样,选票总算收了回来,按照计划进行初选。每张选票上,只有一个候选人的名字。投入票箱的选票,被当众公开,应该是不存在暗箱操作的。选票按照被选举人所住区域被分成8个区,从每个区中分别选出4个得票最多的人,一共32人。再将剩余的选票合起来,按降次排列选出103人。初选时,计有合格选票5997张、废票427张,选出初选当选135名进入“复赛”。
复选是由初选当选人互选。当天有127人投票,投票率为90%。每人投30票,共得3810票。依旧先在每个区域中选出一个高票胜出者,共8人,再从剩余的选票中选出22人,这30个人就组成了天津议事会。当选议员的30人,得票最多者有200票,最少者13票。
天津盐商、在籍的度支部郎中李士铭被选为议长,北洋大学堂教务长、分省补用知县王劭廉被选为副议长。
议事会允许旁听
董事会拒绝亲属
议事会每季一次,允许旁听,“会议非有议员半数以上到会,不得议决”,“凡议事可否,以到会议员过半数之所决为准”,凡关涉正副议长、议员及其亲属的事项,该员不得与议。董事会每月一次,“非董事会职员全数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不得议决”,议事会成员也到会,但无表决权,其他规定同议事会。此外,两会均采取合议制形式。众所周知,选举是衡量地方自治程度的重要指标,而“多数人通过”则是现代立法的基本原则。因此,这种民主、开放的会议形式,使晚清的地方自治具有较多的近代色彩。
议事会与董事会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体现了近代的分权原则。议事会是议决机关,董事会是行政机关,后者由前者选举产生并受其监督。“议事会于城镇董事会或乡董所定执行方法,视为逾越权限,或违背律例章程,或妨碍公益者,得声明缘由,止其执行”。如董事会或乡董不服,可移交上级公断。与之相应,“董事会于议事会议决事件,视为逾越权限,或违背律例章程,或妨碍公益者,得声明缘由,交议事会复议”。若议事会坚持不改,得移交上级公断。这种分权制衡的规定,可避免专权的流弊。
董事会成员不得兼任议事会议员,使行政工作能得到议决机关的有力监督,加强了议事会的监督功能。此外,亲属不得同时担任议员或董事会成员的规定,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结党营私等腐败事件的产生。
规定“现任本地方官吏者”、“现充军人者”、“现充本地方巡警者”、“现为僧道及其他宗教师者”不得选举或被选举为自治职员,使地方自治在一定程度上免受行政、军事和宗教力量的干预,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九年预备期惹翻天津立宪派
中国第一次选举和天津的自治试验,让清王朝在1908年颁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第二年又颁布了《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从此地方自治开始在全国推广。虽然选举没有引发民众热情,但天津的立宪派们在此后愈发积极起来。
1906年9月1日(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清廷颁发了《宣示预备立宪谕》,“预备立宪”由此而来。但这样的“立宪”不过是清政府的表面功夫,没有任何诚意的立宪,让立宪派们大为不满,从1908年夏天起,各省立宪团体的代表纷纷进京请愿,直隶省由状元刘春霖领衔,向都察院呈递了速开国会的请愿书,直隶代表团中的天津代表为天津县副议长王劭廉、普育女子学堂监督温世霖和津河师范学堂监督胡家祺。
清廷迫于形式,于1908年8月,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规定以9年的时间作为预备立宪的期限。9年的预备期,过于漫长,引起立宪派的巨大反弹,从1909年11月到1910年11月的一年间,立宪派连续组织了三次全国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
第一次请愿,各省公推天津议员孙洪伊领衔,要求于一年内召开国会,遭到拒绝,请愿失败。
第二次请愿,1910年2月,设于天津的顺直咨议局召集各县推选的议事会代表举行会议,3月,天津成立了“国会请愿同志会分会”。1910年6月,各省共10个代表团进京请愿,其中两个是由顺直咨议局组织的:一个是以孙洪伊为首的直隶咨议局议员代表团,一个是以李长生为首的直隶绅民及旗籍绅民代表团,而孙、李两人又是天津代表,可以看出天津立宪派势力之胜。轰轰烈烈的请愿运动再次横遭拒绝,孙洪伊在一份电文中表示:“决心为第三次请愿做准备,誓死不懈”。
天津的立宪派们异常活跃,他们一方面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声明如果第三次请愿失败,就拒绝参加清廷组织的资政院;一方面采取实际行动,于1910年9月间,组织天津士绅1000余人,在直隶总督衙门门前举行集会,请直隶代奏速开国会要求,对清廷施加压力。
第三次请愿,清政府感到了压力,不得不宣布于1913年召开国会。但直隶和东三省的请愿团仍坚持于1911年召开国会的要求,清廷恼羞成怒,宣布停止请愿活动,各省如再发生“聚众滋闹情事”,即令该省督抚“查拿严办”。
三次请愿均以失败告终,但天津的立宪派却是出奇的硬骨头。这些运动,让清廷恨之入骨,不但不允提前召开国会,反而下令从此“不准再行联名要求渎奏”,“如不服劝谕,纠众违抗,即行查拿严办”。1911年1月7日,温世霖被捕,“发往新疆,交地方官严加管束”。温世霖的被遣戍,使天津的立宪派从此倾向革命。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