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伦:邑警先锋之交通卫士

李德伦,现任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蓬江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从警21年以来,一直扎根基层,坚守岗位,无私奉献,忠诚履行职责,用行动诠释忠诚与担当。先后获得人民政府嘉奖5次,市公安局嘉奖8次,上榜邑警先锋榜5次。

为民解忧,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员”

作为一名长期奋战在一线的交通警察,李德伦平时不仅要与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打交道,更时常要处理好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面对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他始终坚持对群众将心比心、以案说法,以有温度的执法努力为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近期,辖区发生一起轿车碰撞电动自行车的事故,由于全责方轿车对事故责任认定存在异议,不愿意承担对方的医疗费用。于是,李德伦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中队,耐心倾听了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后,耐心向全责方驾驶人讲解定责细则以及有关的法律规定,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解决问题,事故获得成功调解。李德伦始终将“解民忧、暖民心”贯穿于工作当中,2023年以来,共进行事故、信访调解案件多达120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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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坚守,化身风雨无阻“护学人”

无论烈日炎炎还是狂风暴雨,李德伦同志总是第一个到达学校门口站岗。早晚高峰时段,车辆川流不息,他熟练地指挥疏导交通,引导车辆有序停靠接送学生。有一次,暴雨倾盆,路面出现积水,为防止上学孩童看不到积水点而踩踏受伤,他站在水中,充当“人体路标”,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护送学生们安全过马路。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这份警察的责任和担当,守护着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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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岗位,当好安全教育“宣传员”

为切实做好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李德伦同志总是不厌其烦地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于情绪较为激动的驾驶人,李德伦同志总是不急不躁,耐心向其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看似方便但其背后隐藏的社会危险性。2024年以来,李德伦同志共处理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1000多宗,教育违法人员近20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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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从警20余载,李德伦同志用自己的专业、耐心和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的事迹,作为道路安全的守护者,他劳碌敬业的身影成为道路上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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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贤

二审:军

三审: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