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肇庆四会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别召开四会市肇水水务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和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水价调整方案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应出席听证会参加人23名、听证人3名、旁听人员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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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上,四会市发展和改革局首先介绍了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的背景和必要性,自2009年开始至今,城区自来水价格15年时间都没有调整,但由于近年来水资源成本上升、供水设施老化以及环保要求提高等因素,现行的水价已经难以满足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因此,提出了新的水价调整方案,旨在合理分摊成本,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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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上,四会市发展和改革局介绍了本次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的背景和必要性、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征收范围和对象、征收方式等。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的规定,我市城区目前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尚未达到国家政策要求。征收标准调整一是落实国家政策的要求,二是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

听证会参加人包括消费者代表、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行业协会代表、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经营者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他们分别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对水价和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大部分参加人对调整水价和污水处理费表示理解,认为调整幅度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四会市发改局表示,听证会结束后将对本次听证会及政府网站、供水热线、来函、来电等多种渠道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与考量,吸纳合理意见进一步完善水价和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来源:四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