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至31日,榆林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常宝堂赴神木、府谷法院调研,并看望基层执法办案一线法官干警。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神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锦界法庭、店塔法庭和府谷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黄甫法庭、审判大楼新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修复基地等场所,详细了解基层法院、法庭案件办理、执行改革、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生态司法保护、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
常宝堂对神木、府谷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全市法院要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认识“法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切实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以法治之力保障改革顺利推进。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桥头堡”作用,立足各乡镇村情民意实际,强化解纷实效,力争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诉前。要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打造特色巡回环资审判法庭,依法精审环资案件,建好用好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持续探索创新生态环境修复机制,深化黄河“几字弯”区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不断提升和扩大环资审判实效性和影响力。要做实为人民司法,持续攻坚执行难,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坚决惩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持续优化诉讼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建设,着力打造集约高效、多元解纷、智慧精准、便民利民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要切实提升审判质效,深入落实“如我在诉”工作理念,坚持做好审判数据会商,认真落实 “阅核制”要求,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持续强化小标的、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切实以优质高效的司法审判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获得感。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强化审判法庭、基层法庭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推进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现代化。
神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树强,府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峰,神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宝林,府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海涛,分别陪同参加有关调研活动。
供稿:办公室
编辑:李华菊
审核:张建磊
榆林中院宣教处制作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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