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十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安排,区委4个巡察组完成了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公安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委老干部局、区总工会、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供销合作社以及屯里镇(11个村社,含1个风险隐患类村:东张堡村)、汾河街道(5个村社)11个单位的巡察进驻工作。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会议传达了十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主要精神。区委巡察组组长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扎实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本轮巡察,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存在的政治偏差,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走在全市前列、当好排头兵”目标要求和“三区三地”建设战略,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尧都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各被巡察党组织表示,坚决服从区委巡察工作安排,诚恳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主动查找存在问题,全面客观向巡察组反映情况,鼓励支持干部群众如实反映问题,以接受巡察监督为契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设清廉尧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尧都实践,提供坚强保障,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安排,本轮巡察时间为2024年10月中旬至2025年1月中旬。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有专门联系电话、专用邮政信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反映情况。
附:十届区委第七轮巡察进驻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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