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持续发展,现批准离石区文化和旅游局确定的第五批区级非物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计11项,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共8人,现予公布。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要求,全面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为推动全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1.离石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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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石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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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来源:离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