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使用手机会影响驾驶人的注意力、感知能力、判断能力及决策能力,伴随而来的是反应迟钝、视野狭窄等外在表现,从而给安全驾驶带来不利影响。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店大队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开车使用手机的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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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鲁CXF5**

违法时间:10月21日

违法地点:鲁泰大道与丰泰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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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鲁A6RN**

违法时间:10月21日

违法地点:原山大道与联通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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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鲁M367**

违法时间:10月21日

违法地点:S102与G205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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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鲁C7DX**

违法时间:10月21日

违法地点:世纪路与考工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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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鲁C007**

违法时间:10月21日

违法地点:原山大道与华光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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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鲁CQ08**

违法时间:10月21日

违法地点:原山大道与华光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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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鲁CP58**

违法时间:10月21日

违法地点:原山大道与联通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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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鲁CP9Z**

违法时间:10月21日

违法地点:路上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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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鲁CFD1**

违法时间:10月21日

违法地点:联通路世纪花园南门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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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鲁CX87**

违法时间:10月21日

违法地点:北京路与鲁泰大道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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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鲁C518**

违法时间:10月21日

违法地点:齐盛路与盛民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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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车辆:鲁C171**

违法时间:10月21日

违法地点:北京路与鲁泰大道路口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贾亮 通讯员 翟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