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源交警、广东交警

驾驶人在驾驶车辆

准备借道通行时

要做到减速、观察、礼让

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但总有些人疏忽大意

最终,“砰”,侧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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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东源县新河大道

曾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

新河大道泥坑村路段

左转掉头借到通行时

与黄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曾某驾驶的车辆被撞翻

所幸系了安全带,受轻微擦伤

 五菱电车在东源新河大道直接被宝马车撞翻,还要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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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菱电车在东源新河大道直接被宝马车撞翻,还要负全责!

经调查

曾某驾驶机动车借道通行

疏忽观察、未礼让正常通行车辆

是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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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规,知礼让

不是一句口号

而是确保我们平安出行的“铁律”

法律链接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驾驶车辆驶入、驶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

未设置导向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左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左侧的车道转弯,右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右侧的车道转弯。

驾驶车辆不得在超越前方车辆后突然减速、转弯。

行车遇前方有障碍时,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通行。

河源公安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借道通行时

要注意观察道路行车情况

减速慢行

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

有序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