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县域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位于福建省的福清市坐拥140万人口和 70 余万车辆(机动车 30 万,非机动车 40 万),随着市域路网密布,车辆保有数还在逐年不上升。这里每年年均交通事故警情数在2.1万件以上,需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5000多件,其中有10%左右进入诉讼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厘清事故责任、如何申请保险理赔、损失能否得到及时足额的赔偿……都是当事人关注的重点问题。
着眼于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1997年起,福清法院便在福清市交警大队所在地——宏路法庭探索交通事故案件集中审理,形成“民刑一体、审执一体、诉非一体”的专业化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福清模式”。
2024年1月,福清法院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结合宏路法庭专业特色,推出“‘枫’行宏路”工作品牌。作为全省唯一一个集中管辖涉交通事故刑、民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法庭,立足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一)》的优势,着力架构“预防为先、疏导为主、标本兼治”的路径,倾力打造“‘枫’行宏路”品牌,以全域调解促推源头解纷,以专业审判促提办案质效,以系统保障促优市域治理,实现枫桥经验在道交领域多方参与、多元共治、成效再优、成果再显,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前瞻谋划
提高站位部署创建
2024年1月,福清法院量身制定宏路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具体方案,成立创建工作专班,以表格式清单明晰综合办、立案庭、政治部等8个责任部门25项协同创建职责,一场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活动,在宏路法庭轰轰烈烈地展开了。
创建期间,福清法院主要领导10次下沉宏路法庭召开创建工作现场部署、推进会,分管院领导每周2次到宏路法庭督导落实创建举措,院领导16次到宏路法庭调研指导审判质效提升、解纷平台构建、党建文化建设、成效宣传推广等工作,通过增配1名法官助理、优先保障每年20万元调解经费等举措,为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最高法院调研组到福清法院宏路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同时,最高法院、福建高院、福州中院相关领导到宏路法庭调研创建工作8次,对创建进展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后续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有效助推创建工作精准推进。今年7月,在全省法院民事审判业务暨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上,宏路法庭作为优秀代表就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分享相关经验做法。
协同联动
党委政府参与创建
针对涉及职能部门多、推进难度大的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机制”等5项考评指标体系项目,福清法院党组向福清市委政法委书面请示协调解决,得到大力支持,相关工作破冰推进。
随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抓前端,治未病”的成效也越来越明显。
宏路法庭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专业化审判暨源头治理工作月报机制,向福清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道安办提供精细信息研判、精准对策建议8次,促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改进工作。
与市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共建党建联盟,建立联动救助机制
宏路法庭干警常态化走访教育局、乡村振兴局、金融监管支局、残联、村居等职能单位31次,协同完成设立法援专窗、录制交通安全法治课视频、加强弱势群体帮扶救助、建立道交纠纷“全域大调解”机制等一批为民便民的实事好事。
高规格统筹格局的建立,多方联动机制的健全,为高质高效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级联调
调解资源覆盖全域
面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难以在交通事故初期得到化解,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越来越多,群众解纷成本、法院办案压力也随之增加。福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学凯坦言:“我们一直在探索如何把‘枫桥经验’引入道交纠纷领域,贯彻落实好‘抓前端、治未病’、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切实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纠纷化解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挂牌成立福清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处中心海城片区分中心
为此,在福清市政府的支持下,福清法院升级多元调处中心建设,牵头福清市公安局、司法局、金融监管支局建立“全域大调解”机制,构建多元调处中心、市交警大队下辖4个中队片区分中心、24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三级联调”网络,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平台、福清市综治调解平台,集约多元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等解纷力量入驻平台,将调解资源延伸至镇村一级,提升科技赋能解纷成效,为群众提供线上调解、司法确认等服务。
多元调处中心运行两年多来,调解成功 3537 件,自动履行到位理赔款 2.1 亿。
优化治理
交通环境安全有序
矛盾如何不上交?在一次次的优化治理工作中,宏路法庭逐渐蹚出了一条更新的路。
引导驾驶人员文明行车
针对福清机动车超30万辆、非机动车 40 万辆、年均交通事故警情数在 2.1 万件以上的市情,宏路法庭撰写非机动车治理调研报告,举办全市运输、快递及外卖行业管理人员交通安全讲座,联合福清市交警大队开展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文明行车倡议、劝导活动3场,促推福清市道安办整顿约谈重点交通运输企业2次,全市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2021年100人下降至2023年84人。
鉴于在校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车、摩托车实际情况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宏路法庭向福清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加强未成年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司法建议,推动健全家校协同监管、教育体系,建立交警与校园事故通报机制。
召开道交法规进村规民约推进会
联合福清市乡村振兴局制发《关于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融入村(社)规民约的倡议书》
因乡村非标电动车占比较大、乡镇执法力量薄弱、村民交通安全法规意识不强,造成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福清法院会同福清市乡村振兴局召开道交法规进村规民约推进会,联合向全市509个村居制发《关于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融入村(社)规民约的倡议书》,为交通安全定规则、立良俗。
击鼓催征稳驭舟,奋楫扬帆起新航。下一步,福清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重点工作,向基层下沉,向末端发力,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打造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玉融道安新样本。
文:福清法院 宣传处
编辑:姚春霞 念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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