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守护辖区群众出行安全,张家口公安交警不断加大车辆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现将近期查获的农村“双违”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注意出行安全。
案例一
11月1日9时许,张家口尚义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照头线190公里100米处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辆违法载客的普通低速货车。经核查,该车后车厢违法载客9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案例二
11月1日16时许,张家口赤城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赤城县雕鄂十公里500米附近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1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三
11月3日10时许,张家口赤城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赤城县404县道二十公里200米附近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面包车。经核查,该车核载8人,实际载客12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案例四
11月3日10时许,张家口交警支队下花园大队民警在下花园区342省道5公里处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1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五
11月3日12时许,张家口赤城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赤城县马营二十公里100米附近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8人,实际载客12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案例六
11月4日9时许,张家口涿鹿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下广线17公里处执勤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面包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1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案例七
11月4日13时许,张家口怀来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葡萄大道合盈大数据门口路段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2人,超员5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八
11月5日9时许,张家口交警支队下花园大队民警在下花园区西环路处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面包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1人,超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九
11月5日12时许,张家口怀安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怀安城镇北黄家窑村口处时,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面包车。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2人,超员5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十
11月5日20时许,张家口怀来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西八里闫家房路段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辆超员载客的小型普通客车。经核查,该车核载6人,实际载客9人,超员3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张家口公安交警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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