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最高检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刘建成、周乐彬、刘少荣、唐修璇决定逮捕。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建成决定逮捕

山东省潍坊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刘建成(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建成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乐彬决定逮捕

湖南省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周乐彬(副厅级)涉嫌受贿、行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周乐彬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少荣决定逮捕

广东省委第五巡视组原副组长刘少荣(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少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唐修璇决定逮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唐修璇(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唐修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毛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