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如下:

一、申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本人为本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二 、申请计划生育特别扶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户籍在本省;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申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户口本(全体家庭成员);

2、身份证(全体家庭成员);

3、结婚证(新增资格对象);

4、村委会出具的子女生育状况证明;

5、近期三张一寸免冠照片(新增资格对象);

6、申请特别扶助须提供独生子女证、子女残疾的提供三级以上残疾证;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

办理时间地点:

1、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安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7日

来源:健康网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