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内外多地出现利用快递和网约车运送现金、黄金实施“线上诈骗+线下取钱”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诈骗分子为快速实施诈骗,转移洗白赃款,诱骗受害人利用快递或网约车线下运送大额现金或黄金,给受害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经查,此类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通常先通过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冒充公检法等诈骗手法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在获取受害人信任之后,便以需要“支付手续费”“缴纳解冻金、 保证金”“投资入股”等理由,诱骗受害人将大额现金或黄金通过快递或网约车运送到指定地点,在实施诈骗的同时“洗白”诈骗资金。诈骗分子不见面、不现身就能成功获取现金或黄金,以此进行资金转移,此类手法相较于线上转账而言更加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
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手法、新特点,目前已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对快递物流人员和网约车司机开展反诈宣传,指导物流公司和网约车平台制定应对策略,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快递员和网约车司机提高防范意识,在接单过程中如遇投送大额现金、运送不明包裹、频繁更换交易地点等可疑情况要立即举报,切勿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凶”。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不轻信网上刷单返利、网络投资赚钱等说辞,如遇要求使用快递、网约车进行现金或黄金寄送的,立即拒绝并向警方举报,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三起典型案例
01
2024年10月6日,河南郑州新密市公安局接到一网约车司机举报,称有乘客下单要求将一个包裹运送至指定地点。该司机了解到该包裹内是现金后,察觉异常,联想到前几日刚接受过的反诈宣传,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新密市公安局接到举报电话后,立即派员赶至现场,对包裹寄出人员进行调查。经询问,发现该受骗群众正在遭受刷单骗局,诈骗分子以“做任务返现”为由,诱导其通过网约车运送五万元现金到河南开封尉氏某地。侦查员遂顺藤摸瓜,成功将一名负责收取现金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对犯罪嫌疑人突击审讯,侦查员发现还有一笔现金正在“快送”中,尚未到达指定地点。新密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快反机制,成功拦截位于快递盒内的五万元涉案资金。后经查证,该笔涉案资金系外地受骗群众寄出,新密市公安局第一时间与其所在地反诈中心取得联系,接力劝阻当事人,成功挽回该名群众被骗损失。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2024年10月1日,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接到一对头发花白的老夫妇的报警求助。
经了解,这对老夫妇在9月22日接到一个自称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电话那头声称老夫妇参与了一起特大诈骗案件,要求配合调查,否则就会坐牢。老夫妇顿时慌了神,按照对方的要求在手机中安装了远程控制软件,由所谓的“民警”进行远程操作。诈骗分子使用老夫妇的银行账户花费一百万元,购买了1600克黄金寄往指定地址。事后对方在要求老夫妇删除全部聊天记录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事隔一天之后,冷静下来的老夫妇觉得其中有蹊跷,才选择了报警。
黄陂区分局民警在这对老夫妇某银行APP的购买记录中查询发现,诈骗分子于9月27日和9月30日分别操控老夫妇手机购买黄金400克和1200克,其中400克黄金虽已寄出但并未派送成功,1200克黄金正在准备邮寄出去。于是,武汉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迅速启动警银合作机制,通过银行联系快递公司终止正在派送中的400克黄金,并通过快递将其余1200克的黄金一起邮寄到黄陂区分局,由民警返还给老夫妇。至此,价值近百万的黄金,在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不到2个小时的调查、追踪、协调下,最终全部成功拦截。
目前,武汉黄陂警方已对该诈骗案件立案调查,并针对同类案件开展预防和拦截。
03
近日,达州万源市一网约车司机主动报警,为群众挽回16.8万被骗资金。
9月29日,家住万源的张女士(化名)接到一“客服”电话,称张女士之前在网上购买的“理财”网课,国家已不允许开办,现可以帮助其退款。随后,张女士在“客服”的诱导下,下载了一款涉诈APP,并在APP中提交了自己的银行卡号,不久后该银行卡收到了158元的“退款”。收到第一笔退款的张女士至此已深信不疑,之后便按照“客服”的指示开始做退款任务。她先转账5000元认购了一个任务名额,在“提现退款”时却被告知出现“数据错误”。接着诈骗分子以“现金通道”充值修复“数据”为由,诱导张女士将现金打包,再通过“滴滴打车”运送至对方的指定地点。
在运送现金时,接单的滴滴司机看张女士神色慌张,怀疑其可能遭遇了诈骗,于是立即报警。接警后,反诈中心民警立即前往张女士所在地,保住了16.8万元。
与张女士有相同遭遇的,还有达州宣汉县市民李先生(化名)。10月29日,达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线索,宣汉县李先生正在遭受诈骗,已经从宣汉县通过“货拉拉”送出现金。赓即,宣汉县公安局立即联系受害人进行劝阻。同时,派出警力循线追踪,抓获收取涉诈资金的犯罪嫌疑人赵某。
“熊猫反诈”提醒!
广大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司机及闪送、快送行业工作者,为避免间接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请大家遇到以下情形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一、空车带货,需询问发件人寄送物品信息,并在发件人的见证下开箱验视,发现黄金、现金或大量手机、名贵烟酒等贵重物品的。
二、接单地点异常,特别在各银行网点、黄金珠宝店铺(含大型商超金店)等附近接单上车,带包裹且行为异常、故意遮掩面部特征的。
三、发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上车后突然中途下车,要求继续将物品送至指定地点;或空车带货途中改变送货地点;或无正当理由主动另给“好处费”,支付费用明显不合理的。
四、收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跨区域带货或空车带货的订单,收货时戴口罩、戴帽子、穿雨衣等遮掩、伪装容貌;或不见面、不现身收货;或到达指定送货地点后又更改送货地点的。
五、物品有特殊包装(包裹使用纸箱、文件袋严密封袋,伪装成,并标有“严禁拆封”“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后果自负”等警示语),且发件人索要司机身份信息,拍摄车辆、人员照片等异常情形的。
来源:公安部刑侦局、四川省反诈中心、熊猫反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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