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机制,加大司法过程中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救助工作力度,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协同救助格局,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近日,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乡村振兴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妇女联合会、区残疾人联合会等八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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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共十六条,规定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同时明确了检察机关与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在衔接工作中的职责、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内容,为各部门协同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切实解决生活困难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保障民生惠及困难群众提供了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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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区检察院和各衔接单位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意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以更好的配合凝聚救助工作合力,以更实的举措提升救助工作成效,以更优的成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