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一份任免人员名单,83名人员分别被任命为莲池区人民法院不同职务。
引发关注的是,83名人员中有49名为女性。其中,在9名被任命为庭长或副庭长的人员中,有8名为女性。
为何出现此种情况?11月14日,“法度law”致电莲池区人民法院,接线人员表示后续会回电,但“法度law”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上述任免人员名单显示,王冀、全艳佳、董晓洁、张亭亭、王天娇、孔巧娜(均为女性)分别被免去保定金融法庭庭长职务、保定金融法庭副庭长职务、保定金融法庭副庭长职务、南大园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师涛被免去杨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全艳佳、董晓洁、张亭亭、王天娇、许烁、王雨星、杨景仪、孔巧娜(均为女性),分别被任命为杨庄人民法庭庭长、南大园人民法庭庭长、五尧人民法庭庭长、东金庄人民法庭庭长、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张东晨被任命为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此外,在74名被任命为莲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人员中,有41名为女性。
事实上,女性在任免名单中占据多数的情况已非首次出现。
据“法度law”检索,在2024年8月28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任免人员名单中,新任命的11名审判员均为女性。
十年前,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一次性提拔九名乡科级领导干部,80后女性占了8个名额,其中两名女大学生村官直接提拔乡科级。同一批次提拔,女干部达9成,有人质疑似有猫腻。
彼时,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主办的丽江先锋网刊发评论称,女性干部提拔得多,就一定有猫腻?恐非必然。因为,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早有明确规定,女性与男性拥有同等的社会权利,也就是说,女性在政治生活中拥有的权利是同男性对等的,从这个角度说,即使该县提拔的全是女性,也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
那么,是什么让网友产生惊疑之感呢?
文章指出,首先,在我国的从政人员中,女性所占有的比例虽然并不小,但在领导干部层面,女性的所占比例还是比较低的;其次,在公众的舆论中,对于官场“潜规则”的一些臆想造成了对年轻女性干部受提拔的不信任观感;第三,受提拔的女性干部年龄层次较低,受有关年轻干部的舆论事件影响,其工作资历和工作能力如何,是否靠“后台”和家庭影响“上位”等都容易受到质疑。
文章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女性机关干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女干部是国家机关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男性干部担当着同样重要的角色,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力量。
女干部有着柔和的性格、细致的态度、耐心的品格,使得其在从事日常重复琐碎的机关事务、与群众沟通等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注意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女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既可以发挥女干部的能力又可以把工作做好,一举两得。“妇女能顶半边天”,在现代文明不断发展的今天,对女干部委以重任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历史的必然要求。
即便如此,女性干部任免等事宜仍易引发关注。
就在几天前,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委组织部发布的一则干部任前公示引发质疑。这则公示显示,3名95后在职大专学历女干部拟提名为乡镇人大副职人选,官方回应称三人均符合此次选拔条件,相关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不过,该回应未能平息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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