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对土地资源重新分配,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农村土地整理对于提高土地质量、缓解人地矛盾、保证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然而,以遂宁市大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原主任蒋万东、原项目现场代表潘滔为代表的少数干部职工,却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整理项目中上演了一出同贪共腐的“戏码”。
2023年,遂宁市大英县纪委监委在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治理监督检查中发现,《土地整理项目竣工图》中标注的施工范围与实际施工情况有所差异。
遂宁市大英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龚洪说道:“我们在走访的时候就发现,有群众反映村内自主施工的田间道、水渠与《土地整理项目竣工图》上的土地平整工程量重合,这其中明显有问题。”
在进一步调查中,多项线索表明,时任大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蒋万东、项目现场代表潘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蒋万东,四川蓬溪人,1986年参加工作,逐步从一名办事员成长为一名专业素质过硬的领导干部。一路走来,蒋万东也曾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变化发生在2017年,这一年,蒋万东调任遂宁市大英县原国土资源局任党组成员,同时担任工业集中发展区分局局长。在职务变化的同时,他身边的商人朋友也渐渐多了起来。
龚洪说道:“当年8月,老板范某某想请蒋万东在承接的土地整理项目拨款上予以关照,送给他2万元。第一次面对管理服务对象送上门来的‘感谢费’,收与不收,蒋万东内心还是十分挣扎,不收,太可惜了,收了,又怕‘翻船’。”
最终,金钱的诱惑战胜了理智。过了一段时间,蒋万东发现收了这笔钱并没有什么“危险”。此后,尝到甜头的蒋万东在工作中越发肆无忌惮。
蒋万东回忆道:“从2017年到2023年的时候,担任大英县自然规划局党组成员期间,分管了土地整理项目,第一次和单位职工下属在说农田项目的时候,就请我去帮交通局协调指标,协调下来后,我什么事情都没有管,最后分了红利。”
并未给予项目特殊照顾的蒋万东,却收到了下属主动送来的“分红款”,这让他的内心泛起了波澜,也开始寻思起如何把手中土地整理项目这块“肥肉”稳妥地“卖”个好价钱。
蒋万东说道:“我平时如果一旦收到老板的钱的时候,我就要考虑这个钱到底稳不稳当,得不得退给他,然后我又再收,收了过后出现这种类似的情况,我又再退,反反复复地收收退退。”
为了收得“稳当”,蒋万东还为自己设定了收钱规矩,并不是所有的土地整理项目都要“插一脚”“吃一嘴”。他对手上的项目一一进行“过筛”,对曝光率高的土地整理项目从不插手。
遂宁市大英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邓囧说道:“蒋万东绞尽脑汁地思考与设计,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在中饱私囊、满足贪欲的同时,增强隐蔽性、提前反调查,为腐败行为‘隐身’,希望降低被查处的风险。”
想收钱又害怕暴露,为避免自己受到纪法制裁,“谨小慎微”的蒋万东便想到了隐身幕后,寻找一个合适的“代理人”收受贿赂、充当自己“白手套”的想法。此时,一心想在项目上发财的社会人员潘滔,被聘入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担任项目代表。
2017年1月,社会人员潘滔被聘担任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代表。进入单位后的潘滔并没有埋头工作,而是醉心于与周围的人处关系。对他而言,项目代表的身份只是块“敲门砖”,当临聘人员只能勉强养家糊口,靠项目“吃”项目才能走出一条“发财路”。
遂宁市大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熊琥说道:“潘滔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根源主要有两个,一方面是初心不纯,从进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之初就想着怎么方便做土地整理项目赚钱;另一方面就是纪法意识缺乏,他认为自己属于临聘人员,不受纪律法规约束,所以心理上从来没有对纪法有过敬畏。”
2017年7月,潘滔迎来了第一次“赚大钱”的机会。表面上,他受聘在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规局实施的蓬莱镇土地整理项目中担任现场代表履行公职,是“裁判员”;暗地里,他与商人何某某、黄某某三人共同出资,等额占股,共同组织实施该项目三标段,当上了“运动员”。2018年11月,考虑到三标段部分规划设计内的项目已被实施,为获取更多利润,潘滔利用其担任项目现场代表的身份,将未组织施工建设的27.92亩土地平整工程量审签上报进行审计,成功骗取项目资金39万余元。
潘滔说道:“当时在套钱的过程中,我们也商量过这个事情违法的可能性,但是想的是第一个我是临时工,对我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第二个我作为临时工项目现场代表,我可以监管项目,工程量核算的时候我有签字权,如果真的被发现了过后,把钱退了就对了。”
潘滔清楚,想要挣更多的钱,必须将在土地整理项目上“有话语权”的人拉到一条船上来。在蒋万东暗暗寻觅“代理人”的时候,有了这种想法的潘滔就以“最佳人选”的身份出现了。在共同利益驱使下,二人开启了同贪共腐之路。
曾经一段时间,“心大胆小”的蒋万东在“权力变现”的渴望与“伸手被抓”的恐惧中焦虑不安,这种心思被一旁的潘滔看穿。两人经过多次商议,潘滔把给蒋万东“分干股”作为交易条件,让蒋万东用职务便利“幕后”协调项目,促成自己伙同他人“当老板”拿项目一起赚大钱,蒋万东认为这正是自己所寻求的发财与安全之间的“平衡点”,当即答应下来。
蒋万东说道:“一方面是我根本没有提醒和制止自己的勇气,因为自己早已深陷泥潭不能够自拔,另一方面,我也想靠他们来谋利敛财,让他们充当我的‘白手套’,慢慢地导致他们上行下效、有啥子样就学啥子样,目无法纪。”
2021年6月,大英县金元镇、隆盛镇、卓筒井镇等的10余个村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整改工程。按当时规定,这些100万元以下的土地整理项目整改工程由乡镇政府担任业主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自主招标。然而,靠着蒋万东的职务便利,两人早已通过提前“通气兜底”“打招呼”的方式,让表面上看起来公平、公正的土地整理项目整改工程招标程序变成了“量体裁衣”的把戏。
2021年7月,在蒋万东的“助攻”下,潘滔借用三家公司资质成功中标大英县10余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整改工程。事后,他还“贴心”地以蒋万东姐夫名义,购置了一辆价值23万余元的轿车送给蒋万东,当作回报。
蒋万东说道:“自己当时没有觉醒,只认为在里面得点利,但是都没有考虑到把整个单位、部门带成什么样子,把整个整理中心从正式职工到临聘人员都有违纪违法行为,纯粹是我一手造成。”
渐渐地,因利益相交的蒋万东、潘滔开始称兄道弟起来,他们一起过生日,一起吃喝,携手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2017年8月至2022年10月,蒋万东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款拨付、项目承揽等方面为潘滔等17人谋取利益,先后27次收受潘滔等17人所送财物,共计47.79万元。
多行不义必自毙。2024年8月,蒋万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3年11月,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潘滔解除劳动关系;2024年4月,潘滔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蒋万东说道:“与下属一起做项目,前前后后共收受10多名老板几十万元的行贿,使我多年的努力工作毁于一旦。”
潘滔忏悔道:“现在才晓得路走错了,方式不对,走捷径永远不得行,要永远踏实,一日三餐,三餐一宿,简单就好。”
土地整理项目有助于改善土地资源的配置,优化城市产业布局,提升土地价值,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像蒋万东、潘滔这样的极少数土地整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相互勾结,同贪共腐,将土地整理项目当作“发家致富”的摇钱树,在工程项目中四处伸手“捞一笔”的行为,必须予以坚决查处。
来源:廉洁遂宁
编辑:陈 竑
责编:陈 曦
编审:唐祥丽
终审:周一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