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悬赏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王玉飞、屈振伟、柳宁3人发布悬赏公告。
联系地址:临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王玉飞
住址:安徽省临泉县于寨镇高庄行政村史楼村 132 号
身份证号码:3412211994****0913
执行标的额:18150.00元
举报电话:0558-6403110、顾法官:18226321936
悬赏期限:12 个月,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起至 2025 年10 月 7 日止
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给予举报人500 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屈振伟
住址:安徽省临泉县单桥镇周庄村委会屈庄57号
身份证号码:3421221976****4639
执行标的额:28408.41元
举报电话:0558-6403110、顾法官:18226321936
悬赏期限:12个月,自2024年10月8日起至2025年10月7日止
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
悬赏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柳宁
住址:安徽省临泉县城关镇任庄新村 2 号 3 单元 201 室
身份证号码:3412211982****0617
执行标的额:323050 元
举报电话:0558-6403110、马法官:18156863104
悬赏期限:12 个月,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起至 2025 年10 月 7 日止
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给予举报人1000 元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
临泉县人民法院郑重承诺: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以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执行
来源:临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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